官名。东汉置,秩六百石,统领中黄门冗从,掌管宿卫宫禁,直守门户,皇帝出行则骑从,夹乘舆车。名义上隶少府。北魏、北齐复置,隶长秋寺中黄门署。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五品上,二十三年定为从八品上
官名。西周置。一说职掌与土地有关。余不详。
官名。西魏,北周地官府民部中大夫属官,正二命。职掌参见“乡伯中大夫”。
官名。南北朝置,为戍的主将,掌守防捍御之事,除管理军政外,还干预民政和财政。多以郡太守、县令、州参军及杂号将军等官兼领。北魏肃宗孝昌三年(527),因政权不稳,曾诏留戍主、副质子于京师。北齐定为从七品
官名,西汉置,属乐府,掌管乐人。《汉书·东方朔传》:“时有幸倡郭舍人……上令倡监榜舍人,舍人不胜痛。”
元朝吏职。掌执用中书省印。设四员。吏员名。元置,属中书省,员额四人,掌执用省印。中书省设中书令时,改称监印,参见该条。
官名。南宋置,为军器所属官。初设六员,后改二员。
官制用语。指“行”、“兼”或“试守”等试署、暂理某职的官员得到朝廷的正式除授。
官名。西汉置,为杂号将军,统兵。新莽、东汉沿之,不常置,三国魏改为常设将军名号,两晋、南朝宋沿置,宋时与建武、奋武、扬武、广武将军合称五武将军。魏、晋、宋皆四品。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 (493)定为四
官署名。即“精膳清吏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