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传佛教寺院。藏语“瓜什则加萨尔雪扎图丹群科”,意为“瓜什则加萨尔圣教法轮讲经院”。在青海同仁县瓜什则乡。建于明代,据《噶丹嘉措传》,瓜什则噶居活佛于瓜什则地方建寺和禅院(即秀古宁寺),后由瓜什则铁念
突厥文碑铭。又名《保义可汗记功碑》、《九姓回鹘爱登里啰汨没密施合毗伽可汁圣文神武碑》、《哈拉巴剌哈逊碑》。1890年芬兰学者黑格尔在今蒙古国鄂尔浑河左岸,旧回鹘都城哈拉巴剌哈逊发现。碑文以突厥文、粟特
见“人方”(32页)。
北周起义首领。详见“白郁久同”(606页)。
清代新疆伊犁携眷驻防机构。乾隆二十九年(1764)自察哈尔徙置。依八旗建制,分左右两翼。每翼为1昂吉,置8佐领。营设领队大臣一人,由满族官员担任。每昂吉设总管和副总管各1人,由佐领擢用,办理八旗事务。
西夏军队中的炮手。战时设旋风炮于骆驼鞍上,发射拳头大小的石头。
旧时布依族财产继承习俗。即娘家给姑娘的陪嫁田。流行于贵州贞丰、望谟、紫云等地。旧时布依族实行父系制,家产由儿子继承,但还保留有一部分“姑娘田”的继承习俗,即每个姑娘享有继承父亲的一小部分水田和旱地的权
见“内宿司”(307页)。
?—1597明代甘肃临洮藏族土司。一作赵咏。字延德。万历二年(1574),承袭临洮卫指挥使兼摄临洮卫政务。时以临洮地方马睦聚众据险立寨,劫掠百姓牲畜资财,为害一方,遂单骑前往,以计捕其为首者多人,为地
清代宗室庄田中的全分粮庄。整庄、半庄的区分标准,历有不同。顺治二年(1645),以每庄420亩至720亩为大庄,240亩至360亩为半庄。康熙八年(1669),分编大庄为4等,规定每隔10年编定其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