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拉
唐代吐蕃对五种执事者的统称。藏文称“拉阿”。“拉”,原义为“高尚”或“上”,即后来意为“上师”喇嘛的“上”。在吐蕃赞普松赞干布制订社会规范时,此“拉”字应做“首脑”解为妥。据《德乌佛教史》载,“五拉”系指:丈地之王为属民之首脑;平章事为政权之首脑;贡论大臣为权力之首脑;囊论内务官(内相)为财会之首脑;域本(地方官)为管理隘口之首脑。
唐代吐蕃对五种执事者的统称。藏文称“拉阿”。“拉”,原义为“高尚”或“上”,即后来意为“上师”喇嘛的“上”。在吐蕃赞普松赞干布制订社会规范时,此“拉”字应做“首脑”解为妥。据《德乌佛教史》载,“五拉”系指:丈地之王为属民之首脑;平章事为政权之首脑;贡论大臣为权力之首脑;囊论内务官(内相)为财会之首脑;域本(地方官)为管理隘口之首脑。
十六国时期夏国宗室、将领。族属铁弗匈奴。夏国创建者※赫连勃勃兄子。因先祖尚汉室女,初随父祖以刘为姓。称刘罗提。官拜左将军。夏龙升四年(410),受命领步骑1万攻后秦将姚广都,破定阳(治今陕西宜川县西北
①见“耶律抹只”(1314页)。 ②见“耶律道隐”(1322页)。
见“赖和木图拉”(2314页)。
即“答儿罕”(2238页)。
契丹官名。契丹开国前,各部设※夷离堇(一说为部落酋长,一说为军事首领),辽太祖※耶律阿保机以※迭刺部夷离堇称帝建国后,除契丹迭剌、乙室两大部外,“更诸部夷离堇为令稳”(《辽史》卷33)。故有人以为,在
?—1493明代哈密卫官员。初任都指挥。弘治元年(1488),因土鲁番速檀阿黑麻诱杀哈密忠顺王罕慎,令牙兰据哈密,遂率众避难至苦峪(今甘肃敦煌东北)。次年,请边臣调赤斤、罕东卫兵夜袭哈密城,败牙兰,迫
唐代钦州乌武僚(壮族先民)首领宁道务的陶制墓碑。道务为岭南道钦州(治今广西钦州东北钦江西北)人,※宁长真之孙,武周至唐玄宗时人,受封为钦州刺史。此碑刻于开元二十年(732),楷书汉字,33行,每行40
1746—1809清代文史学家。江苏阳湖(今武进)人。字稚存,一字君直,号北江。乾隆进士,授翰林院编修,充国史馆纂修官,参预修撰《高宗实录》,旋督贵州学政。嘉庆四年(1799)以直言朝政获罪,谪戍新疆
指清代旗分佐领。雍正元年(1723),世宗胤禛以努尔哈赤、皇太极已将“旗分佐领”分与诸王,认为此等佐领原非“包衣佐领”可比,诸王等不可因一己之私而恣意虐使。包衣佐领,即※内佐领,皆服役于皇室、王公府;
见“沙班”(112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