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头钱
旧时壮族社会习俗。亦称偿命钱。流行于两广地区。为远古血亲复仇的遗风。旧时,壮族各村寨、宗族或家族间,常发生械斗仇杀事件。被杀者家族或村寨,有替死者报仇之义务。虽经数代,必报方休。被杀者之子孙,如因年幼不能报仇,则植树于庭,待其子与树俱长,乃履行复仇义务。如系误杀,或对方要求和解,乃以牲畜偿命,赔偿牛数十头至百头不等,称为交“人头钱”,两家世仇遂解。
旧时壮族社会习俗。亦称偿命钱。流行于两广地区。为远古血亲复仇的遗风。旧时,壮族各村寨、宗族或家族间,常发生械斗仇杀事件。被杀者家族或村寨,有替死者报仇之义务。虽经数代,必报方休。被杀者之子孙,如因年幼不能报仇,则植树于庭,待其子与树俱长,乃履行复仇义务。如系误杀,或对方要求和解,乃以牲畜偿命,赔偿牛数十头至百头不等,称为交“人头钱”,两家世仇遂解。
见“雍穆长公主”(2383页)。
书名。全称《青史佛教教法源流》。通称为《青史》。藏族学者桂译师※熏努贝(1392—1481,一译廓诺·迅鲁伯)著。明成化十二年,(1476)成书。成化十七年(1481)在熏努贝去世当年,由大译师索南绛
见“舍利”(1467页)。
见“高昌故城”(1918页)。
佩带海青牌的乘驿使者。可凭海青牌经行于海青驿。见“海青牌”(1939页)。
国名。又称月即别汗国。16世纪初年昔班后裔昔班尼在中亚地区建立的政权,故又称“昔班尼王朝”。15世纪20年代末,钦察汗国分裂,昔班后裔阿布尔海尔汗乘机崛起,占有西伯利亚西部及哈萨克斯坦广大地区。50年
清外札萨克旗之一。一称新和硕特旗。位于科布多西南。和硕特台吉蒙衮等裔。嘉庆元年(1796)置,辖佐领1。详见“新和硕特部”(2379页)。
蒙古森林诸部(蒙古称“槐因亦儿坚”,汉译“林木中百姓”)之一。又作布里雅特。分布于今贝加尔湖周围。与秃麻、火里等部错杂而居。以狩猎为业,兼事游牧。成吉思汗十三年(1218,一说二年,1207),为成吉
1779—1842清大臣。字实生,号云卿。江苏上元县(今南京市)人。回族。嘉庆十八年(1813)举人。翌年会试,联捷廷试,中一甲进士第三名,俗称“探花公”,授翰林院编修。后四校京闱,主浙江乡试,督广东
即巴东蛮与建平蛮之合称。见“巴东蛮”(408页),“建平蛮”(154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