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尔们河卫
见“甫门河卫”(1048页)。
见“甫门河卫”(1048页)。
宋代云南大理(后理)国国王段兴智年号。1252—?。
波斯语音译,义为“羊毛织品”、“长毛呢”。《元史·舆服志》:“速夫,回回毛布之精者也”。原产于波斯及中亚等地。元代为制作※天子质孙服的原料之一。参见“质孙宴”(1467页)。
门巴族民间一种木制生活用具。门巴语音译,意为“木筒”、“木盒”。系指装糌粑、酥油等食物的器具。器物由两部分组成,呈长筒形。上部盖圆平顶,居中稍留一短圆柱形平顶,内腔留母口,筒腔极浅。筒身留子口,腹深且
?—约1203蒙古国建立前克烈部首领之一。又译亦剌哈、你勒合、亦腊喝。克烈部部长※王罕子。宋庆元二年(1196),与父联合铁木真(成吉思汗)配合金军大败塔塔儿部于浯勒札河(今蒙古国乌勒吉河),受金封为
明代乌思藏地方官署名。建置年代不详,其地在今西藏昂仁以西地区。史载洪武十四年(1381)十二日,遣人泐明出使西域之宗随入朝贡方物,赐其使。
清政府管理西藏地方政务的若干规定。乾隆十五年(1750),清朝平定珠尔默特那木札勒之后,鉴于乱事起于噶伦等大员权责向无明文规定,以致各自引用私人,朋比为奸,擅权滋事,故授权七世达赖喇嘛,针对噶伦官员职
即“辉迈喇虎”(2201页)。
旧时西藏地方主要法典之一。万历四十六年(1618),噶玛登迥旺布执政后,命白色瓦在原有法典※《十五法》中增入“异族地区律”一条,故名。参见“十五法”(8页)。
清代八旗组织中旗直辖单位的名称。满语音译,汉译参领。清太祖努尔哈赤于明万历四十三年(1615)创建八旗组织时规定,每固山(满语音译,“旗分”之意)下辖5甲喇,每甲喇下辖5牛录(汉译佐领)。随着八旗成员
见“乌介可汗”(33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