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苴日
即“段实”(1694页)。
即“段实”(1694页)。
即“木板令”(256页)。
晋代匈奴官号。为十六王之一。分左右。位在左右显禄王之下。为单于辅臣。皆由单于弟充任。
?—1672清朝大臣。满洲正黄旗人。富察氏。佐领木科里第三子。初任护军校。天聪六年(1632),太宗亲征察哈尔,分兵略明大同,至朔州,与参领道喇等击败出城兵。崇德三年(1638),署护军统领,随贝勒岳
清代拉卜楞寺高僧。藏族。又名贡却三培。出生于麦秀官人家族。入拉卜楞寺经院,在华热·丹却座前学习五部大论,通过多然巴立宗。任扎仓格贵和大经堂协熬。任密宗学院喇嘛翁则师时,严格督行寺规纪律。著有《嘉贝样讲
藏语音译,指“奴田”(646页)。
金、元时期茶商销售茶的凭证。元代,茶叶为专卖品。商人须购买茶引,凭引始能通行货卖,由产茶地所设茶运司、提举司执掌发引事。世祖至元十三年(1276),立茶法,定长引、短引之制,长引每引茶120斤,收钞5
见“张承奉”(1181页)。
清代对高山族“番社”中孚有声望的老者称谓。不属村社头人,但重要社务如通事、土目的禀举或请斥革,村社公有土地的给垦或典押等,常由他们签名认许,社内争执,通事、土目也常会同他们予以调处。
清末大臣。满洲镶红旗人。字星桥。初由贡生累官道员。光绪二十四年(1898),任安徽按察使,后5年,迁布政使,旋署巡抚。三十一年(1905),迁新疆巡抚。宣统二年(1910),召回京。著有《新疆奏稿》。
见“毛里孩王”(36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