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铁溜背
西藏察隅地区僜人神判方法之一。被告光着脊背,由人将一烧红的铁件顺其背部滑下。若烫伤,表明原告理直、被告理曲;反之则为原告无理、被告有理。解放前僜人常用此法断定事理不明、是非难辨的事件。被判无理者必须向有理一方赔偿损失。
西藏察隅地区僜人神判方法之一。被告光着脊背,由人将一烧红的铁件顺其背部滑下。若烫伤,表明原告理直、被告理曲;反之则为原告无理、被告有理。解放前僜人常用此法断定事理不明、是非难辨的事件。被判无理者必须向有理一方赔偿损失。
见“通古斯”(1968页)。
明哈密都督。故右都督※把塔木儿子,忠顺王※罕慎之弟。畏兀儿人。弘治元年(1488)自兄被杀后,率众暂住边地。次年,明廷命将回赐罕慎的马驼价物给之。十月,袭都督同知职。五年(1492)受诏与都督佥事阿木
见“罗桑崔臣达吉嘉措”(1426页)。
?—1150金大臣。本名孛吉,亦作孛极。女真族。完颜氏。世祖※劾里钵孙,辽王※完颜杲第九子。海陵王天德元年(1149),为尚书左丞。翌年,为平章政事。时海陵已杀太宗子孙70余人,尤忌完颜杲诸子盛强,欲
鄂伦春、鄂温克和达斡尔等族向清朝贡纳貂皮和互市的场所。亦作出尔罕。源于蒙古语“楚固拉干”一词,意为“盟会”。初设在今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城西北40里之因沁屯,乾隆六十年(1795),改在城中。清制:布特哈
契丹语官名。一说源于突厥语“答摩支”。为“挞马狘沙里”的简称。《辽史·国语解》称:“挞马,扈从之官。”“挞马狘沙里:挞马,人从也。沙里,郎君也。管帅众人之官。后有止称挞马者。”始置于契丹开国前,在※遥
见“大汗都督府”(97页)。
明代藏区土司机构名。洪武七年(1374)十二月置。辖地在今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境。与内地政治、经济、文化往来密切,贡使进京初以每年一贡,领取朝廷给与的勘合,於四川比号,从雅州(今雅安)入朝。成化后,3年
?—1756清代将领。索伦人。姓阿尔拉氏。隶黑龙江镶黄旗。乾隆二十一年(1756),以三等侍卫从征伊犁,于哈拉塔勒战死,恤荫云骑尉。
?—1359元朝大臣。字申之。契丹族。石抹氏。石抹也先五世孙。警敏好学,博览群书,擅长诗歌,袭父职为沿海上副万户,守处州(今浙江丽水)。及弟长,让职于弟,还居台州(今浙江临海)。顺帝至正十一年(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