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恤品路”(1724页)。
清官署名。隶属理藩院。设于东安门外御河桥侧。为供内札萨克年班来京人员居住之所。内设稽察内馆监督1人,由六部保送司官由理藩院引见充补,一年一换,另额设大吏4人、小吏8人,每年十月初至次年二月三十日,专门
见“萧合卓”(1993页)。
见“蒙古八珍”(2330页)。
①亦作“忽土”。女真语音译,《金史·国语解》谓“与人同受福”及“福祐”等意。金代有以此命地名及人名者。如金上京会宁府(治今黑龙江省阿城县南白城),有金太祖完颜阿骨打伐辽誓师之地汉名“得胜陀”,女真语为
见“龙仔”(493页)。
1565—1627清初将领。又作达诸护。满洲正蓝旗人。兆佳氏。世居纳殷。初任佐领,从太祖努尔哈赤征乌拉、叶赫诸部,护卫宁古塔,均有功,授三等男爵。天命十年(1625),率兵征东海瓦尔喀和卦尔察部有功。
南北朝时期柔然后主。一作侯匿代。郁久闾氏。可汗※伏图子,※阿那瓌兄。北魏正光二年(521),在柔然内讧中,阿那瓌即位刚10日便被其族兄示发所败逃入北魏,婆罗门败示发被立为可汗。不久。因婆罗门又被高车所
见“土尔扈特西旗”(72页)。
阿拉伯语mufti音译。原意为“法官”、“总法官”,其职司是解释伊斯兰教教法,通常称为“伊斯兰教法说明官”。由高级宗教人士专任,故又成为某些高级宗教人士的称号。※叶尔羌汗国有此官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