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新
藏语音译,意“分成租土地”。西藏封建农奴制社会以劳役地租为主要形式的情况下出现的一种实物地租形式。出租者有农奴主,也有被农奴主分予份地的※差巴。租期不定,一部分立有租佃契约,一部分仅在农奴主掌管的《土地清册》和《庄园册》中有登记。租额分活租与定额分成租两种。其中将所收粮食除去种子后,主佃对半分的,称为“藏协”;庄稼成熟后,不扣除种子,在田间连秸杆对半分的,称为“茶协”。定额分成租,系事先规定租额,不管年景好坏,均照数缴纳。正常年景,租额约占粮产量的三分之一或稍多。
藏语音译,意“分成租土地”。西藏封建农奴制社会以劳役地租为主要形式的情况下出现的一种实物地租形式。出租者有农奴主,也有被农奴主分予份地的※差巴。租期不定,一部分立有租佃契约,一部分仅在农奴主掌管的《土地清册》和《庄园册》中有登记。租额分活租与定额分成租两种。其中将所收粮食除去种子后,主佃对半分的,称为“藏协”;庄稼成熟后,不扣除种子,在田间连秸杆对半分的,称为“茶协”。定额分成租,系事先规定租额,不管年景好坏,均照数缴纳。正常年景,租额约占粮产量的三分之一或稍多。
①族名。满族的旧称。从16世纪30—40年代开始。以建州三卫女真为核心,吸收扈伦四部女真为主体,兼收东海各部女真及其他民族,在统一战争和八旗制度完善过程中形成。后金天聪九年(1635),皇太极下令改旧
见“吴勉”(1072页)。
①(?—1710)清代卫拉特蒙古青海和硕特部台吉。自号额尔德尼。蒙古族。博尔济吉特氏。墨尔根台吉长子。青海和硕特八台吉之一,隶青海左翼。驻牧永安卫之西,大通河北边。康熙三十五年(1696)承父爵,仍袭
?—1232金大将。又作移剌蒲兀,或称蒲阿。契丹族。移剌(耶律)氏。少从军,以功由千户迁都统。被选充皇太子完颜守绪亲卫军总领。元光二年(1223),拥哀宗守绪即位,以功遥授同知睢州军州事,权枢密院判官
元明宗和世㻋妃。哈剌鲁氏。※阿儿思兰汗后裔,帖木迭儿之女。仁宗延祐三年(1316),周王和世㻋举兵失败,西行,过其地,纳为妃。七年(1320),生子妥懽贴睦尔(顺帝)。顺帝
明代壮族农民起义首领。广西古田县凤凰村人。壮族。弘治(1488—1505)间,因不堪忍受地方官吏与土豪的欺压和搜刮,在凤凰山区号召壮族农民进行武装反抗,率众攻占古田县城,县令弃城出逃。后县令遣典史入县
见“圣佑庙”(650页)。
见“溆州蛮”(2285页)。
蒙古地区佛教寺庙授予的学位名。又译作“巧尔气”。意为“经律论兼通者”。地位在※阿棱经巴”之上。如绥远(今内蒙古呼和浩特)有巧尔气的活佛,即因其精研三藏获此学位。他所建立的寺庙亦以其学位之名命名为“巧尔
傣文文献。于云南西双版纳勐遮地区收集。内载土司告诫百姓的训条,对研究傣族社会历史及土司制度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内称:当用的不用,不当用的又用;当说的不说,不当说的又说;当做的不做,不当做的又做,是不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