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和里
见“剖阿里”(1905页)。
见“剖阿里”(1905页)。
即“龙城”(494页)。
解放前延边朝鲜族地区的基层官吏。受州县官之命掌办乡屯事务。或由县官直接委派,或由该乡群众选举由县官任命。任期不定。管辖区域无固定四至,通常以30里方圆为其范围。下设牌头,每10户推选一名或由乡约委派,
参见“壮戏”(887页)。
古代锡伯族人对氏族长之称呼。一般由氏族中辈分高、德高望重的长者担任。其职责主要是主持氏族的重大祭祀活动,供奉宗谱,调解纠纷,惩处违反家规的成员,保护氏族尊严,主持一年一度的“莫昆义善”(氏族会议)。全
?—约1211蒙古国开国功臣、汪古部首领。又译阿剌忽失的吉惕忽里。“阿剌兀思”为名,“剔吉”、“忽里”均为官号,一说“剔吉”为突厥语“特勤”之音变;“忽里”为金官职“忽鲁”之音变,为“统数部之长”。世
即“贡龙”(993页)。
我国广东省部分汉族使用的语言。属汉藏语系壮侗语族侗水语支,分布在广东省怀集县西南部诗洞、永固、大岗、梁村、桥头等乡及封开县与上述地区毗连的长安、金装、七星等乡的部分村庄中。使用这种语言的约有七八万人。
见“马月合乃”(181页)。
傈僳语音译,意为“由同一祖先的后代所组成的集团”。旧时云南怒江傈僳族地区氏族组织的残余形式。约16世纪中叶,傈僳族诸氏族在陆续进入怒江地区过程中,因不断遭逢战乱,氏族组织逐渐解体;定居怒江后,诸氏族散
祖神。又作斡卓尔巴尔汗。达斡尔语音译,“霍卓尔”,意为根子,此指祖先;“巴尔肯”意为“神”。旧时流行于今内蒙古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等地。过去该族每个氏族都有自己的“霍卓尔”,也有同一村屯的几个氏族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