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77—1841清朝将领。字雪堂。湖南凤凰厅(今凤凰县)人。回族。幼袭父职为千总。嘉庆八年(1803),参与镇压湖南永绥厅苗民反抗,补永绥屯守备。历任湖北黄州(今黄冈县)协都司、提标中军参将、广西平
即“朱蒙”(792页)。
见“蒙格”(2324页)。
清皇室实行满蒙联姻政策所形成的一种制度。清朝开国前即与蒙古贵族联姻,互为嫁娶,立国后,凡后妃常取蒙古贵族女,皇室公主、郡王多下嫁蒙古贵族。成为固定制度。备指额驸即此制度的具体规定之一。《理藩院则例》规
616—710唐朝官员。原籍波斯,出身望族。唐高宗显庆(656—661)年间,应唐政府召请,至长安(今陕西西安)任职。继受命为拂林国(东罗马)招慰大使,并与之建立良好关系。又为建武则天纪功碑立过功,累
部分彝族的自称。彝语音译,意为“喜和平安定的人”。他称撒梅、明朗。主要分布在云南省路南、泸西、丘北、弥勒、陆良、罗平、宜良、武定等县和昆明市。详见“彝族”(2594页)。
见“传大召”(794页)。
元末明初曲家、书法家。回回人。先世西域人。赛典赤·瞻思丁后裔,江浙行省平章政事乌马儿之子。幼年从回回书法家巙巙学书,笔法工妙,深得其师嘉许。曾授常熟判官,与张宪、丁鹤年等人友善。元末张士诚踞吴时,于其
蒙古族古代宴客习俗。饮食时主人先尝一口以示无毒。一作“口到”。蒙古族自古就十分好客,乐施善予。萧大亨《夷俗记》载:“有生平不相知识,或贫或馁,不必卑辞哀请,直入其幕而坐之,主人食即以其食剖而分之。以故
即“伊稚斜单于”(81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