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贺敦
即“可敦”(491页)。
即“可敦”(491页)。
见“格吉三族”(1808页)。
河流名。洮儿河支流。位于内蒙古兴安盟。发源于札萨克图旗北隅之翁媪山,集山间小水东流,贯札萨克图旗中央。南流与洮儿河并行而流,经突泉县,东流入洮儿河。清代以来,沿河流域为蒙古科尔沁右翼前旗等游牧之地。
见“乞合都”(123页)。
明代蒙古内喀尔喀五部领主。蒙文史籍称舒哈克卓哩克图鸿台吉,汉籍亦译作粆花、炒哈、抄花,或称洪巴图鲁、叶赫巴图鲁、爪儿图等。孛儿只斤氏。※达延汗第六子※阿尔楚博罗特孙,※虎喇哈赤第五子。嘉靖(1522—
※葛逻禄三姓之一。参见“葛逻禄”(2184页)。
卫拉特蒙古习俗。意为“剪胎发”。婴儿出生后一般都不剪发,须留至第三年秋季牲畜肥壮时,请喇嘛选一吉日,邀集亲友一起欢宴,并分别请其剃发。剃发分首剪、家剪、客剪三项程序。第一剪须请属性相合、年纪大、子孙多
见“女真文”(145页)。
契丹死刑之一。即坐骑乱踏以碎其尸。《辽史·刑法志》记,辽穆宗※耶律璟“即位未久,惑女巫肖古之言,取人胆合延年药,故杀人颇众。后悟其诈,以鸣镝丛射、骑践杀之。”
古族名。清代对云南佤族的一种称谓。分布在“永昌、腾越内外境”。居山岭,种苦荞和杂粮为食,“不用牛耕,惟妇人用钁锄之”,因耕作粗放,产量不高,故狩猎采集在经济生活中仍占相当比重,虽有寨落,但迁徙无常。参
?—1752清代甘肃临洮藏族土司。※赵煜子。雍正五年(1727),父卒,次年,承袭临洮卫指挥使职,兼理土司事务。有子恒钿、恒锐。乾隆十七年(1752)病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