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察
藏语音译。通常意译作诉讼判决书。涉及土地、属民纠纷的,可作析产文约。属※封地文书之一种。参见“萨兴噶登”(2010页)。
藏语音译。通常意译作诉讼判决书。涉及土地、属民纠纷的,可作析产文约。属※封地文书之一种。参见“萨兴噶登”(2010页)。
帝王对僧人的封号,亦为僧官名。意为“国人之师”。此称源自印度佛教,北齐时传入中国,文宣帝曾封高僧法常为“国师”。隋、唐至元、明、清均沿用之。隋封佛教天台宗领袖智,唐封禅宗领袖神秀,蒙古
晋代仇池氐人首领。略阳清水(今甘肃清水县西北)氐人。百顷氐王※杨千万之孙,前仇池国君主※杨茂搜养父。后袭氐王爵。至晋武帝时(265—290),势渐强盛,受晋封为假平西将军(一作假征西将军),还居略阳(
见“喀喇汗王朝”(2208页)。
参见“镇南关”(2511页)。
傣语音译,意为“门户”。明清以来云南西双版纳傣族地区一种按户向封建王朝均摊负担的单位。应征负担计有“正项”、“条偏”、“火耗”、“解费”、“蔗门”、“硬巴”、“接驾”等。国民党统治时期的各项担负,仍沿
即“贡龙”(993页)。
中国伊斯兰教四大门宦教派之一。又译“虎夫耶”、“胡夫耶”。系阿拉伯语,意为“隐藏”、“低念”,或称“低念派”。据说该派源于中亚的苏非派乃格什板顶耶,于康熙初年由一个被称为“阿印科”(维吾尔语“月儿泉”
西夏官署名。西夏语音“嚷酩啰”。掌管钱谷征收、转运和仓库出纳。都转运司属中等司,天盛年间(1149—1169)设6正使、8承旨、8都案、10案头。各边中转运司属下等司,分别设2或4正使,2、4或6承旨
1608—?清初诗人。字万长。江苏溧阳县人。回族。清顺治八年(1651),被选为贡生,入北京国子监就读。后因耳疾,回归故里。在溧阳南山设馆教书,间或吟诗作文。其诗多抨击时弊,词意俱新。与弟世俊同以诗文
?—1727清代甘肃临洮藏族土司。※赵枢勷子。幼年丧父,由其叔※赵枢赞代掌土司事务。康熙三十一年(1692),袭临洮卫指挥使职,管理土司事务。雍正五年(1727)病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