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文基
见“鄂温克族”(2053页)。
见“鄂温克族”(2053页)。
辽太祖子耶律倍封号。倍于神册元年(916)被立为太子,天赞五年(926)从征渤海,为前锋,夜围忽汗城,渤海国主大譔降而复叛,太祖破之,立东丹国,封倍为人皇王以主之。
苗族丧俗。亦称舅家闹火把。苗族遇有丧亡,依俗须及时向舅家报丧,并在埋葬之前,于庭院或楼门边举行“辩死理”,即闹火把仪式。由丧家与舅家双方请牙郎进行。在场地烧一炉大火,舅方牙郎追问亡者病故原由,指责甥男
唐代南诏地方行政区划名。为“十睑”之一。治品甸,即今云南省祥云县城区。由南诏王遣子弟镇守。参见“十睑”(8页)。
?—1681清朝将领。满洲正蓝旗人。郭尔罗氏。御史鄂罗塞臣子。初任侍卫兼佐领。顺治十八年(1661),由一等侍卫授正蓝旗蒙古都统。康熙八年(1669),调正蓝旗蒙古都统。十六年(1677),赴江西讨吴
1853—1912清末武术家。字子竹,经名舍而巴乃。内蒙古托克托县人。回族。自幼习武,曾随山东等地名师学习太祖拳、大杆子、弹腿和查拳。咸、同年间(1851—1874)拜丰镇二道河(现属兴和县)八卦大师
古百越地名。汉置县,治所在今广西苍梧县西孟陵。三国至南朝陈因之,属苍梧郡。唐、五代十国改为孟陵县。为古西瓯、骆越、乌浒、俚僚人聚居地。
见“大鸿胪”(89页)。
明代藏区部落名。属洮州卫。在今甘肃临潭县境。成化二十一年(1485)十二月,族人板的肖等来朝,贡氆氇、盔甲等物,赐宴并彩缎、绢、钞等。弘治九年(1496),板的肖复入朝贡方物。后,其首领不断遣人赴京师
见“秃里”(1082页)。
参见“乌兹别克汗国” (35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