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赤
见“铁失”(1875页)。
见“铁失”(1875页)。
蒙古寺庙财产管理机构。负责管理寺庙公共念经收入、施主的布施、化缘所得,包括土地、牲畜及其收益和寺庙的各项支出等。一般设※德木奇主之。下设※尼尔巴,尼尔巴下设翁卜,各有专司。
布朗语音译。云南勐海布朗族男女青年的成年礼。15岁左右即达成丁年龄。成年礼在夜间举行。当夜幕降临时,到成丁年龄的男青年群至达成丁年龄的女青年聚会的火塘边。姑娘们分别与自己爱慕的男青年交谈。接着用一种名
①(?—1657)清初大臣。蒙古族。科尔沁兀鲁特部人。博尔济吉特氏。※明安孙,※昂洪子。天聪七年(1633)父卒,袭三等副将。次年,改三等梅勒章京。顺治年间(1644—1661),三次晋升,又以罪降职
旧时毛南族民间祭祖活动之一。毛南语称“沙赫公叭”。地点在广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下南、波川两村交界处的下林(毛南语称“卡林”)墓场。人们认为死人灵魂也喜欢赶圩,其圩叫“祖先圩”。如果不赶此圩,祖先要责怪和
纪传体南朝陈代史书。姚思廉(557—637)撰。36卷,包括本纪6卷,列传30卷。思廉字简之(一说本名简,以字行),吴兴武康(今浙江德清西)人,迁居关中万年(今陕西西安),入唐官著作郎、弘文馆学士、散
?—1493明代哈密卫官员。初任都指挥。弘治元年(1488),因土鲁番速檀阿黑麻诱杀哈密忠顺王罕慎,令牙兰据哈密,遂率众避难至苦峪(今甘肃敦煌东北)。次年,请边臣调赤斤、罕东卫兵夜袭哈密城,败牙兰,迫
即“巨连”(197页)。
①(?—1770)清朝大臣。满洲正红旗人。姓辉和氏。雍正十二年(1734),由笔帖式补太常寺博士。乾隆初,历官太仆寺丞、步军统领衙门员外郎等。七年(1742),授湖南按察使。九年,因讳饰巴陵县生员方宣
门巴语音译,意为“鬼”。旧时西藏门巴族部分地区被视为“鬼人”的社会阶层。在墨脱宗(相当内地县)约占门巴族人口的百分之五。经济上与普通农奴无过大差别,可以领种差地,有独立经济。社会地位最为低下,被诬称为
即“清文鉴”(210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