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宪纲要
元法令类编。已佚。《永乐大典》录有其文,见卷1595、卷14686至14695。卷1595《元漕运二》收录世祖至元三年(1266)至英宗至治三年(1323)有关漕运的规定;卷14686至14695收原书“吏礼”、“户杂”、“刑名”、“兵工”各项。从以上两处可略窥其内容、体要。漕运规定为《元史·食货志》所未载。
元法令类编。已佚。《永乐大典》录有其文,见卷1595、卷14686至14695。卷1595《元漕运二》收录世祖至元三年(1266)至英宗至治三年(1323)有关漕运的规定;卷14686至14695收原书“吏礼”、“户杂”、“刑名”、“兵工”各项。从以上两处可略窥其内容、体要。漕运规定为《元史·食货志》所未载。
①(?—1634)明末清初蒙古乌喇特部首领。又作俄木布。博尔济吉特氏。成吉思汗弟哈布图哈萨尔后裔,赖噶孙。与哈尼斯青台吉之孙色棱及哈尼泰冰图台吉子图巴分领其众,号阿鲁蒙古。天聪七年(1633),率属众
即“黑水州都督府”的省称(2231页)。
书名。波斯人瓦撒夫(Wassaf,原名舍列甫丁·奥都剌·伊本·法兹勒·阿剌·设剌即)撰。6卷。成书于1328年。作者为伊儿汗国政府征税官,在※《史集》编著者宰相拉施特影响下,立意写※《世界征服者史》续
卫拉特蒙古杜尔伯特部台吉。绰罗斯氏。清扎萨克亲王伯什阿噶什养子。初游牧于沙喇伯勒(位于伊塞克湖北)境。乾隆二十年(1755),清军征达瓦齐,奉父命率宰桑诺斯海等内迁,以哈萨克掠牧事疏报清廷。后随伯什阿
1249—1301元朝大臣。字寿卿。畏兀儿人。札鲁忽赤(断事官)唐古直之孙,达鲁花赤(镇守官)唐骥子。早年丧父,由母教之读书,通诸方语言,尤精音律。中统(1260—1264)初,质于元廷,廷习学蒙古字
①匈奴官名。为中下级带兵官。隶属于左右贤王、左右谷蠡王等。地位不固定,各以部众多少确定权力大小及次第高下。匈奴又有左右日逐王之官职,为※六角之一。晋代,则有左日逐、右日逐之分,职位上升,“世为辅相”(
又称作面具。契丹民族贵族的一种葬具。用薄铜(或银)板按脸型打制而成,有的鎏金。入葬时,盖于死者面部,为防滑脱,两旁用铜丝套于死者耳部。据《虏廷事实》载:“北人丧葬之礼,盖各不同,”“惟契丹一种特有异焉
见“罗布桑达克”(1421页)
明代文史家。字胜千。安徽和州(今和县)人。回族。明臣马化龙之子。明万历三十五年(1607)进士,入翰林院任馆职。天启四年(1624),同杨涟等上疏,弹劾丞相魏忠贤二十四大罪,被陷入狱。崇祯元年(162
北魏在都城洛阳专门接待北方诸族归附者之所。为四馆之一。馆因地而名,燕然山即今蒙古国杭爱山,在漠北,故以此称之。位于洛阳宣阳门外永桥南,御道东。凡北方诸族归附者,处于该馆,3年后赐宅归德里。正光元年(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