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勒只兀惕
即“散只兀”(2169页)。
即“散只兀”(2169页)。
见“卜忽秃河卫”(21页)。
即“夸兰大”(720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改作硕隆山卫,并说清代硕隆山在呼伦布裕尔(今海拉尔市)东250里。
又名《岭表录异记》、《岭南录异》、《岭表记》等。志书名。唐人刘恂撰。作者于昭宗朝曾任广州司马,后居南海。原书已佚,《太平寰宇记》、《太平御览》等诸书均有征引,以《永乐大典》辑录稍全,后清学者从中录出,
清代驻京以及蒙古佛教僧职名。担任教习经学等事宜,地位在达喇嘛之下。理藩院规定每月可领月饷银米,晋升后仍可增加,但不论如何娴熟经典,绝不能升到领取俸银禄米的高僧喇嘛的地位。
见“裴罗将军城”( 2448页)。
蒙文书名。作者佚名。1册。清康熙五十一年(1712)成书。以明代《西洋新法历书》、《崇祯历书》改编而成。书中有三角函数的割圆八线表,这是有度有分的五位小数三角数表。
西藏察隅地区僜人神判方法之一。被告光着脊背,由人将一烧红的铁件顺其背部滑下。若烫伤,表明原告理直、被告理曲;反之则为原告无理、被告有理。解放前僜人常用此法断定事理不明、是非难辨的事件。被判无理者必须向
见“元诩”(227页)。
见“移涅可汗”(206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