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显法律
见“哈斯木汗法典”(1644页)。
见“哈斯木汗法典”(1644页)。
见“青把都儿台吉①”(1282页)。
书名。又名《七经楼文集》。清代回族文史家※蒋湘南撰。6卷共4册。本书由作者生平著述编成。以其藏书楼“七经楼”名之。此书对经学、诗学、史学、水利、历法以及伊斯兰教、医学、音乐、戏剧等均有独到论述。是其一
见“开圣丹宝”(215页)。
官署名。为唐※安西都护府所属专管水利工程之机构。据库车出土文书,掏拓使为其长官,所役劳力,由农户按地亩摊派。
见“巴拉吉尔”(414页)。
东魏孝静帝元善见年号。543—550年,凡8年。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封建主。乌什人。乌什郡王※霍集斯第三子。乾隆二十五年(1760),因乌什伯克讦告,与父同被送北京。寻受命返阿克苏,承管乌什、吐鲁番、和田等地祖业。
全称“辽东都指挥使司”。明朝在辽东地区设立的军政机构。洪武八年(1375)十月置,隶山东布政使司。治于辽阳城。辖域南至旅顺口,北达开原,东抵鸭绿江,西达山海关。下辖25卫、2州:定辽中、左、右、前、后
十六国时期汉(前赵)大臣。匈奴呼延氏。初任卫尉。嘉平元年(311),署前锋大都督、前军大将军,领兵2万7千攻晋,于河南连败晋军12次,会刘曜军,破洛阳,执晋怀帝。二年,任右仆射。麟嘉三年(318),汉
清代新疆厅名。光绪十四年(1888)置。治所在今新疆塔城。有维吾尔等族村庄9处、12驿站、6卡伦,额鲁特部、察哈尔部10牛录、旧土尔扈特部14牛录、哈萨克柯勒依等4部游牧地。归伊塔道管辖。塔城左翼副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