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泰萨
明代东蒙古阿苏特部塔布囊(女婿)。一称大哥子。据传为明英宗子。据蒙文史籍《蒙古源流》等载,正统十四年(1449),明英宗为瓦刺所俘,交由阿苏特部领主阿里玛丞相(阿鲁台子)监护,配其女摩罗札嘎图,生朱泰萨(一译朱太子)。英宗南归后,与其母留居蒙古,并成了阿苏特部女塔勒拜之婿。英宗等归后讳言此事,故汉文史料无载。据清圣祖康熙云:“(英宗)在沙漠,曾生一子,今其裔孙,尚在旗下”。
明代东蒙古阿苏特部塔布囊(女婿)。一称大哥子。据传为明英宗子。据蒙文史籍《蒙古源流》等载,正统十四年(1449),明英宗为瓦刺所俘,交由阿苏特部领主阿里玛丞相(阿鲁台子)监护,配其女摩罗札嘎图,生朱泰萨(一译朱太子)。英宗南归后,与其母留居蒙古,并成了阿苏特部女塔勒拜之婿。英宗等归后讳言此事,故汉文史料无载。据清圣祖康熙云:“(英宗)在沙漠,曾生一子,今其裔孙,尚在旗下”。
蒙古与金朝订和约的事件。元太祖六年(金大安三年,1211),成吉思汗亲率蒙古军大举攻金,至八年,取黄河以北华北平原的金朝大部分领土,仅中都(今北京)等11城未下,三路进围中都。同年,金朝发生政变,金帝
西夏崇宗李乾顺年号。1101—1113年,凡13年。
亦称“鸠民”。僚人的一支。汉晋时分布滇西及牁古、益州二郡间的兴古郡(今云南东南之文山、红河两自治州一带)。出自古代百越族系之一支,发展为壮侗语族诸民族,与今仡佬族亦有密切的渊源关系。
见“喀喇汗王朝”(2208页)。
藏传佛教教派之一。藏语音译,又作迦举派,意为“口传派”。该派源自印度佛学家谛洛巴大师及尊者阿底峡之教授。11世纪,玛尔巴创立。其曾从阿底峡学法,并在印度亲身闻法于谛洛巴,因其能“领亲语教授之源”,“噶
清朝大臣。满洲正白旗人。姓他塔拉氏。字甫。光绪十二年(1886)进士。二十二年(1896),由詹事迁内阁学士,逾2年,迁礼部左侍郎。支持戊戌变法运动,进呈康有为拟定之《请定立宪开国会》奏折,又上书请设
明代乌思藏地方官署名。元时为十三万户之一。明初沿袭元制,仍为万户。驻地在今西藏日喀则夏鲁。洪武三十年(1397),其万户列思巴端竹遣使入朝进贡。洪武帝赐银百两,文绮、帛各2疋,并赐其使人衣、钞等。后,
明末东北地方女真族所建政权名。万历十一年(1583),建州女真首领努尔哈赤起兵,先后招服、合并栋鄂部(1584)、浑河部(1585)、苏克素护河部(1586)、完额部(1588)、鸭绿江部(1591)
地名。一称东科尔。位于今青海湟源县。雍正五至六年(1727—1728)置。为青海蒙古、西宁四十族与内地商民市易场所。初设参将1员、千把总3员,隶西宁县管辖。乾隆五十七年(1792),被定为丹噶尔厅所在
见“元子攸”(23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