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淮总摄
元代管理江淮地方佛教寺院僧尼之僧官。至元元年(1264),置总制院(后改名宣政院),命八思巴领院事,以管理全国佛教及吐蕃全境事务。十六年(1279),灭南宋,统一全中国,于各地先后封僧人为总统、总摄,遂置江淮总摄,为总制院或宣政院驻江淮地方之僧官。
元代管理江淮地方佛教寺院僧尼之僧官。至元元年(1264),置总制院(后改名宣政院),命八思巴领院事,以管理全国佛教及吐蕃全境事务。十六年(1279),灭南宋,统一全中国,于各地先后封僧人为总统、总摄,遂置江淮总摄,为总制院或宣政院驻江淮地方之僧官。
清朝将领。索伦人。姓鄂拉氏。世居西布特哈瓦尔土口屯(今嫩江西),隶正蓝旗。雍正十年(1732),掌管呼伦贝尔总管关防。乾隆初,擢正黄旗都统。十六年(1751),扈从南巡。二十一年(1756),晋内大臣
朝鲜族民间信仰的宗教,亦称“檀君教”。流行于延边等地区。今已不盛行。创立于1909年。信奉朝鲜古代神话中的始祖神-檀君。它把世界分为三个等级:天主、人类及除人类以外的万物。并认为人们的智慧与天主没有什
见“耶律资忠”(1319页)。
见“龙公”(493页)。
524—571北齐大臣。字彦通,清都临漳(治今河北临漳西南邺镇)人。其先世西域商胡,本姓素和氏。一说原属鲜卑素和部,后西徙。一说原为西域胡人,后赐姓素和。仪州刺史和安子。幼聪慧,选为国子学生。天保(5
即“完颜白撒”(1150页)。
1597—1679明末清初中国伊斯兰教经师。字明龙。湖北江夏(今武汉市武昌)人。回族。幼从父学习阿拉伯文经典及汉文。年长又赴宁夏同心、陕西西安等地,从著名经师冯伯庵、冯少川习经问道。后在武昌辕门口清真
明朝土族土司。以别于东祁土司而言。因居青海西宁县祁家川,与东祁土司所居青海乐都一西一东相对,故名。自第一代土司祁贡哥星吉(明封副千户)起,至末代土司祁昌寿(袭指挥使)止,共19代。附:西祁土司世系(居
①水族地方治安联防组织。始建于光绪二十年(1894)。时贵州三都县九阡及榕江县水尾等地水族29村寨,为保障地方安全,由寨老们协商建此组织以实行联防。制定“议公白告”之12条规定,刻石立碑以为凭证。碑中
即“掩※㴲水”(203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