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州征收谷物令文
敦煌吐蕃古藏文文献。原文见《关于新疆的藏文文献》。系沙州官府征收谷物的指令。内容为:会计官拉珠赞致书长官论甸热、论菜扎,陈请下令,从阿豺部农民谷物中,交纳谷物30,并请沙州之粮官指派王家舍及邹增增执行。文末有发信人签章:“会计官拉珠赞驻地”。此文为吐蕃遗存之少量古藏文文书之一,对研究古藏文及当时吐蕃的赋课制度有一定参考价值。
敦煌吐蕃古藏文文献。原文见《关于新疆的藏文文献》。系沙州官府征收谷物的指令。内容为:会计官拉珠赞致书长官论甸热、论菜扎,陈请下令,从阿豺部农民谷物中,交纳谷物30,并请沙州之粮官指派王家舍及邹增增执行。文末有发信人签章:“会计官拉珠赞驻地”。此文为吐蕃遗存之少量古藏文文书之一,对研究古藏文及当时吐蕃的赋课制度有一定参考价值。
契丹语,一地方单位名称。为※宫卫制(斡鲁朵)下一※抹里(相当于“乡”,或“乡”一级单位)名。辽12宫下均设抹里。婆浑昆母温为应天皇太后※长宁宫下之一抹里。
见“尕最”(582页)。
540—599隋朝文臣。又名善住。河南洛阳人。鲜卑元氏(拓跋氏)。北魏侍中元叉孙,秘书郎中元稚舒子。少随父至江南。好学,通涉五经,尤明左氏传。及侯景之乱,归于北周。受周武帝优待,为太子宫尹,赐爵江阳县
秦汉及晋时对一些南方少数民族地区征收的一种赋税名称。“賨”,《说文》解释“南蛮赋也”。据《后汉书·南蛮传》载,西汉时在武陵蛮地区“岁令大人输布一匹,小口二丈,是为賨布。”所征实为人头税。也有以钱代布的
参见“八关”(22页)。
契丹早期部落名。为※古八部之一。始见于《魏书》中的“显祖纪”和“勿吉传”,而该书“契丹传”和《辽史》均不载。据契丹古老传说,一神人乘白马,与一天女驾青牛车相遇※木叶山,结为夫妇,生8子,后繁衍为8部。
官名。①最早见于《左传》定公元年:“仲虺居薛,以为汤左相”。后世相位常左右并设。②渤海王国置。名似来源于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门下省曰东台,更侍中为左相。为辅佐国王统治的三省之一的宣诏省长官,位居
位于今新疆奇台县东南50公里半截沟镇南麻沟梁上。居高临下,扼古代由奇台赴吐鲁番古道。城垣大部已毁,残垣断壁犹存,为夯土建筑。周围约700米,曾出土具有西汉风格之瓦当、板瓦、筒瓦,以及五铢钱、汉式陶器等
古水名。今一般认为即今朝鲜境内之龙兴江;旧说为大同江;或说江原道江陵以北之泥川水。为粟末靺鞨所建渤海国与新罗国的界河。
即“裳人”(244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