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羊骨
见“布扬骨”(464页)。
见“布扬骨”(464页)。
蒙古语音译。即“管旗章京”。清代蒙古官职名。辅佐札萨克旗长和图萨鲁克齐(协理台吉)。掌管军事、行政、司法等职务。职权与协理台吉基本相同,但不能代理札萨克,定额1名或2名,由札萨克、王、贝勒、贝子等从旗
544或545—578北周宗室。又名毗贺突。代郡武川(今内蒙古武川西南)人。其先为匈奴苗裔,后称鲜卑宇文氏。※宇文泰第五子,母柔然达步干氏。初封涪城县公。魏恭帝元年(554),进封安城郡公。北周孝闵帝
藏语音译,解放前四川甘孜藏族地区专管村寨天葬及某些公益事务者。由土司指定贫苦差巴(支差者)担任,一般每村1人。无报酬,无任何特权,属义务性质,可免除公粮以外的其它负担。
鄂温克语音译。居住今内蒙古阿荣旗和鄂温克族自治旗的鄂温克人对※“柱”的另一种称呼,但两地在使用时不尽相同:阿荣旗的鄂温克人只称“家”或“家庭”为“纠”,称居室为“柱”,如“萨喜格柱”、“萨喜柱”(产房
①(?—1264) 蒙古国大臣。又译不鲁欢、孛鲁海、孛鲁合。克烈部人。开国功臣昔剌斡忽勒之子。自幼事成吉思汗子拖雷,充宿卫,任必阇赤(书吏)。太宗八年(1236),分封勋贵,以深州之束鹿为食邑。后事拖
?—1784清朝大臣。满洲镶黄旗人。姓富察氏。察哈尔总管李荣保孙,大学士※傅恒次子。尚高宗女和嘉公主,封和硕额驸。乾隆二十三年(1758),授御前侍卫。二十六年(1761),掌銮仪卫事。三十三年(17
藏语音译,意为“发布命令的机关”。旧译“噶厦公所”或“噶沙公所”,即原西藏地方政府。清乾隆十六年(1751),※珠尔默特那木扎勒之乱被平定后,清廷废除原封郡王、贝子辨理藏事的制度,改设噶厦,由※噶伦(
即“塔布囊”(2157页)。
清代云南镇沅傣族首领。受清封为镇沅土知府。雍正六年(1728),鄂尔泰总督云、贵、广西三省,推行改土归流政策,设置州县,改土司为流官。其与诸土司、土目俱被劾黜,怀怨,联合威远等地各族人民,杀知府刘洪度
清代八旗组织之一。以察哈尔蒙古兵丁编立,由中央直辖。镇守京师、驻防参半。察哈尔部为漠南蒙古诸部落中最强盛者,系元朝嫡裔所属。后金天聪九年(1635),林丹汗之子额哲率部降后金。康熙十四年(16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