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们江
见“图们江”(1435页)。
见“图们江”(1435页)。
见“叱六于”(543页)。
明代西北卫所名。洪武四年(1371)正月置。治所在今甘肃岷县。属河州(今甘肃临夏)卫。时何锁南普为河州卫指挥同知,下置千户所8,此即其一。
见“六镇”(328页)。
见“索南群培”(1832页)。
清乾隆(1736—1795)后对撒拉族聚居地区“内八工”和“外五工”的合称。※“工”,突厥语音译,指村镇、城堡等基层行政单位,相当于乡,管辖数村。前者指位于黄河南岸今循化县城以西的街子工、查加工、苏只
辽代契丹大字、汉字合刻墓志。上右部刻契丹大字19行,271字;下部刻汉字24行,511字,两者不对译。契丹字尚不可解,汉字叙墓主人身世。耶律延宁(946—985),官至※羽厥里节度使。墓志于1964年
清代新疆维尔族地方官名。维吾尔语。职司管理果园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被定为六品以下。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1876—1917辛亥革命时期苗族反清首领。号笏山。湖南凤凰县沱江镇人。苗族。清光绪二十九年(1903),东渡日本留学,肄业宏文学校师范科。为同盟会会员。三十一年(1905)底,因抗议日本政府《取缔清
古城名。位于今甘肃省玉门市附近之赤斤。明为赤斤蒙古卫。康熙五十四年(1715),以策妄阿拉布坦侵犯哈密,清出兵征讨,并调兵前往驻防,设立屯田,安插民户。五十六年(1717),于旧城展筑新城,周1里1分
见“质孙宴”(146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