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族史
书名。法文译名。法国巴黎外方传教会传教士萨维那(F·M·Savina)著。成书于1924年。又于1930年与1972年两次再版。该书为献给作者同行,在云南苗族地区传教的法国巴黎外方传教会已故神甫安德烈·柯切尔(Andre kircher,1863—1922)。全书共分4章,分别从语言比较、历史、风土人情、医疗卫生、经济、政治、宗教信仰等方面阐述。书中附照片11幅,有苗、瑶等少数民族。该书在西方颇具影响,其观点多被引用。是国外较早期的研究苗族之专著。
书名。法文译名。法国巴黎外方传教会传教士萨维那(F·M·Savina)著。成书于1924年。又于1930年与1972年两次再版。该书为献给作者同行,在云南苗族地区传教的法国巴黎外方传教会已故神甫安德烈·柯切尔(Andre kircher,1863—1922)。全书共分4章,分别从语言比较、历史、风土人情、医疗卫生、经济、政治、宗教信仰等方面阐述。书中附照片11幅,有苗、瑶等少数民族。该书在西方颇具影响,其观点多被引用。是国外较早期的研究苗族之专著。
萨满教神祗之一。鄂伦春语音译。流行于今内蒙古、黑龙江省鄂伦春族地区。据说其为凶神,常找人附体使人生病或说胡话。过去鄂伦春人为避免其带来灾祸而供奉之。神偶是用一小段木头刻成的人像。祭物是狍子,祭祀时用狍
即“岭表录异”(1395页)。
参见“毕约”(755页)。
古地区名。东汉建安六年(201),益州牧刘璋将原巴郡析为巴东郡、巴西郡、巴郡三个行政区划,合称三巴。约当今四川嘉陵江和綦江流域以东的大部分地区。南朝宋泰始五年(469)置三巴校尉,领原三巴及梓潼、荆州
苗疆石刻。清同治十三年(1874)六月初八,由苗疆十八股联合刻立。位于贵州省雷山县达地乡三里处。碑高1.5米。全文为咸同年间苗民起义后官府所出之安民告示。文中承认地方官吏、土司衙门、营汛弁兵、地方绅团
见“耶律隆绪”(1320页)。
见“失都儿”(590页)。
部分纳西族的自称。“纳”意为“大”、“黑”;“汝”意为“人”或“族”。他称“摩梭”。主要分布在四川木里藏族自治县和盐边、盐源等县。详见纳西族(1269页)。
见“乌恩珠耶”(343页)。
辽代部族名。辽天祚帝保大四年(1124),※耶律大石自立为主,率众西行,至可敦城(今蒙古国哈达桑东),驻北庭都护府,召集该部等18部众宣谕,誓复辽朝大业,获得支持,18部共出精兵万余归大石统率,致使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