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洛廆
即“慕容廆”(2438页)。
即“慕容廆”(2438页)。
?—580北周宗室、大臣。其先为匈奴苗裔,后称鲜卑宇文氏。字乾信。周武帝※宇文邕子。初封秦国公。建德三年(574)进爵为王。大象二年(580),为上柱国、大冢宰、大右弼。寻与子俱为权臣隋国公杨坚所害。
古代蒙古社会习俗之一。民族部落间进行战争时,获自敌人屯营中的幼童,通常都不杀掉而收作养子。养子虽不能加入养父母的氏族,却可得到收养氏族的保护,并与养父母的亲生子享有同等财产继承权,可分得一小部分份额。
亦称永佃地。清末汉族农民为开垦或租种蒙民地,缴纳一定地租而获得使用权的土地。一般在契经约上注明“永远管业”字样。只准汉人退还,不许蒙民回赎。这种关系的形成,有的因蒙古业主负债于耕种者,无力偿还,将土地
清同治年间苗族教育家。湖南凤凰厅得胜营人。同治年间(1862—1874)自贵州镇远返故里,自筹经费,创办三潭书院,聘用有影响的苗族人任教,培养苗族青年。其子吴幼侠受其教诲,于宣统二年(1910)赴长沙
即“俱战提”(1888页)。
蒙元时期蒙古官名。又译只合赤、只合臣。蒙古语“只合速”(“只合孙”)意为“鱼”,“赤”意为“司事人”。《元朝秘史》释为“打鱼的”,即宫廷及诸投下之捕鱼人户及掌管该项事务的官员。
见“蔡阳蛮”(2443页)。
部族名。明代建州、海西、“野人”女真三大部之一。建州、建州左、建州右3卫女真人的泛称。清皇室本支。元末明初,斡朵里(在海西江与牡丹江西岸,依兰对岸马大屯)、火儿阿(即牡丹江,今桦川以东之地)、托温(今
?—1386明代云南顺宁土官。布朗族。原为布朗族头人,洪武十五年(1382),归附明朝,明置顺宁府(治今云南凤庆),署府事。十七年,任知府,定租赋,立贡制。十九年(1386)卒,子勐哀承袭。
?—1794清甘肃临洮藏族土司。※赵恒钿子。乾隆三十一年(1766)父卒,以年幼,由叔父赵恒锐协理土司事务。三十四年(1769),正式承袭临洮卫指挥使职,兼管土司事务。任内,注重习武,有亲兵百名。廉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