葱莎
地名。位于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历属扎布让宗管辖,1693年(藏历水鸡年)和1865年(木牛年),扎布让宗所立户口、税收簿册中,载明此地应纳差税之项目、数额(包括“当差户全户”和“半户”户主的姓名,及应缴之“官粮”)等。1926年,当地居民向西藏地方当局具结书申明,每年例规所交差税纯系土地税。扎布让宗亦明令其居民护守公贡桥石标以上,向南北直伸之西藏边界。至1952年,当地居民多数人仍向扎布让宗交纳差税。
地名。位于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历属扎布让宗管辖,1693年(藏历水鸡年)和1865年(木牛年),扎布让宗所立户口、税收簿册中,载明此地应纳差税之项目、数额(包括“当差户全户”和“半户”户主的姓名,及应缴之“官粮”)等。1926年,当地居民向西藏地方当局具结书申明,每年例规所交差税纯系土地税。扎布让宗亦明令其居民护守公贡桥石标以上,向南北直伸之西藏边界。至1952年,当地居民多数人仍向扎布让宗交纳差税。
见“朵州山卫”(841页)。
874—921唐末五代藩镇节度使。回鹘人。远祖没诺干于唐至德(756—758)中,被镶州节度使王武俊收为养子,号“王五哥”,其后子孙遂以王为氏。自四世祖王廷凑始,世为成德节度使(德州节度使)。太尉、中
见“婆娑府路”(2128页)。
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建立以壮族子弟兵为主的革命军队。亦名“红七军第三纵队”、“红军右江独立师”。1929年12月11日※“百色起义”后建立“红七军”,下辖三个正规纵队和右江农民赤卫军。第三纵队司令为
参见“壮歌”(889页)。
1377—1402明代蒙古可汗。或译琨特穆尔、衮忒睦尔等。孛儿只斤氏。※脱古思帖木儿(乌萨哈尔汗)孙,※额勒伯克汗长子。明建文元年(1399),父被瓦剌部领主乌格齐哈什哈所杀,遂于次年即汗位。因明、蒙
元代驿站名。为大都(今北京)至上都(今内蒙古正蓝旗东闪电河北岸)驿路上驿站之一。南至独石口,站40里,北接牛群头驿。元人黄溍曾云:“过人到偏岭之北,面不可洗,头不可梳,冷极故也,过此始有暖意”。过岭后
清宣统元年(1909)驻藏大臣联豫与帮办大臣温宗尧为防英、俄干涉整顿西藏事务之行政措施。在张荫堂整顿藏务之基础上,提出如下措施:奏请派四川知府钟颖统领川军入藏,以资震慑;将察木多拨归赵尔丰管辖,驻军为
彝语音译,意为“好骨头曲诺”。解放前四川大小凉山彝族奴隶社会彝族曲诺等级内以血统划分的阶层之一。被统治等级中最高等级曲诺内部,亦按血统分为“俄笃伯”与“俄笃低”两个阶层。“俄笃伯”属于所谓没混入其他低
即“哲德沙尔”(185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