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阿摩支
唐初疏勒王。裴姓,自号阿摩支,治迦师城(今新疆喀什)。贞观(627—649)中,娶西突厥之女为妻,九年(635),遣使赴唐献良马。十三年(639),又贡方物。二十二年(648),唐军破龟兹,受命为疏勒都督府都督,隶属安西都护府。
唐初疏勒王。裴姓,自号阿摩支,治迦师城(今新疆喀什)。贞观(627—649)中,娶西突厥之女为妻,九年(635),遣使赴唐献良马。十三年(639),又贡方物。二十二年(648),唐军破龟兹,受命为疏勒都督府都督,隶属安西都护府。
元置。“灰亦儿”,今有人认为乃“乌裕尔”的古译。元至治元年(1321)置。治所在今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东、乌裕尔河龙安桥以南地方。
1324—1365元顺帝皇后。蒙古弘吉剌氏。毓德王孛罗帖木儿之女。后至元三年(1337),立为皇后。生皇子真金,2岁夭亡。性节俭,不妒忌,以礼法自持,严掌内宫事,深受顺帝敬重。
见“和硕达”(1446页)。
书名。黑龙江省主席万福麟监修,张伯英总纂。62卷。1932年成稿,翌年由黑龙江通志局在北京印刷出版。卷1至7地理志(沿革、疆域、山川、晷度、风俗),卷8至13经政志(垦丈、氏族、户籍),卷14至16物
西汉时匈奴谋臣。燕人。原为汉朝宦者。汉文帝六年(前174),匈奴老上单于初立,汉帝以宗室女为公主嫁单于为阏氏(单于妻)。使其伴送公主,初不奉命,强之乃行。至后降于匈奴,不归,受单于宠信。屡教单于勿变胡
新疆哈萨克族婚俗之一。又译“吉尔提斯”。意谓送给女方婚礼用品。当男女双方缔结婚约时。男方须向女方交纳一定数量牲畜,作为聘金,称“哈楞玛勒”。尔后,男方须请亲朋邻里聚集一起,将用大毛毯包裹起来的结婚用品
唐代南诏国务行政机构之一,相当于唐朝的六部。即士曹,掌管官员调派,犹吏部;户曹,管理户籍,犹户部;仓曹,掌理财政、营建工程,类似工部;客曹,掌管礼仪、外交,犹礼部;兵曹,主管军队的指挥、调遣、训练,犹
见“刺山卫”(1585页)。
元代乌思藏十三万户之一。世祖至元二年(1265),国师(后升号帝师)八思巴及其弟白兰王恰那多吉返萨迦(今西藏萨迦县),总制院派官员阿衮、弥林前往协助在乌思藏设置郡县。约于五年(1268),完成乌思(前
?—768唐朝大臣。营州柳城(今辽宁朝阳南)胡人。智敏善骑射。世隶契丹,守营州。后附安禄山、史思明。安史之乱后,降唐,任幽州、卢龙节度使,迁检校兵部尚书;在辖区内治城邑,聚甲兵,征赋税,拥兵自重。大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