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河丁零
丁零之一部。因居西河郡而得名。北魏西河郡,治今山西汾阳,在吕梁山东麓,西河丁零可能大都居住在吕梁山中。北魏天兴二年(399),西河胡帅护诺于、丁零帅翟同等归附北魏,翟同可能是西河丁零。
丁零之一部。因居西河郡而得名。北魏西河郡,治今山西汾阳,在吕梁山东麓,西河丁零可能大都居住在吕梁山中。北魏天兴二年(399),西河胡帅护诺于、丁零帅翟同等归附北魏,翟同可能是西河丁零。
古县名。①东汉置,治所在今贵州省关岭境内,为布依、苗等民族之聚居地区。西晋至南朝曾为※夜郎郡治所。南朝梁大宝元年(550)后废。②唐武德四年(621),分宁夷(今贵州德江西南)置,治所在今贵州石阡县西
景颇族载瓦支语,景颇支语称“杜阿缪”,意即“做山官的姓氏”。汉语俗称“官种”。解放前云南景颇族社会中最高等级。山官必须出身于官种,所谓“南瓜不能当肉,百姓不能当官”。官种家庭成员,凡属男性,名字上都冠
明代蒙古法规。亦称图们汗大法。由东蒙古察哈尔部大汗※图们(土蛮)主持制订。据※《古代蒙古汗统大黄史》、※《蒙古源流》等记载,万历四年(1576),图们汗召集东蒙古诸万户,制订此大法,颁行于全蒙古,并指
见“都指挥使”(1817页)。
见“契翰部”(1565页)。
?—1749清代四川明正土司。藏族。原为明正土司守备,随军征剿瞻对,多所出力,后又供出有关隐匿情事。乾隆十一年(1746),以理塘宣抚使安本才具平庸,无抚驭能力,及失地、容奸罪,降副土司。翌年,任其为
参见“什和勒伯克”(317页)。
明代云南顺宁府(治今云南凤庆)布朗族头人。宣德(1426—1435)初年起事。云南三司请发兵捕之,朝廷命黔国公沐晟遣人招抚,通事段保等往谕,遂归服,遣散其众,民得安居。
见“西辽”(689页)。
蒙古习俗。凡蒙古人骑马,皆随身携带马鞭,其俗不得将其带入居室或指人,否则即被认为对主人蛮横和有敌意。亦不得以鞭打来袭的家犬,因此举被认为对主人的不敬。此俗由来已久,西方旅行家普兰诺·迦宾尼《蒙古行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