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德拉
景颇语音译。解放前云南省德宏景颇族地区对传统习惯法的称谓。过去景颇族被划分为若干个山官辖区,每个山官辖区内包括数量不等的村寨,设有头人协助山官管理事务,他们没有本民族的成文法,山官及村社头人处理辖区内的各项事宜和维护社会秩序均依据传统的习惯法则,它往往与宗教迷信相结合,群众必须遵守,具有很大的约束力。一些地区随着阶级分化,习惯法也逐渐成了维护富人利益的工具。
景颇语音译。解放前云南省德宏景颇族地区对传统习惯法的称谓。过去景颇族被划分为若干个山官辖区,每个山官辖区内包括数量不等的村寨,设有头人协助山官管理事务,他们没有本民族的成文法,山官及村社头人处理辖区内的各项事宜和维护社会秩序均依据传统的习惯法则,它往往与宗教迷信相结合,群众必须遵守,具有很大的约束力。一些地区随着阶级分化,习惯法也逐渐成了维护富人利益的工具。
见“格吉三族”(1808页)。
即“皮逻阁”(671页)。
准噶尔在叶尔羌扶立的傀儡汗。※叶尔羌汗国东部统治者※巴拜汗第三子。1680年,参加准噶尔对叶尔羌的征伐。约1694年,白山派※雅雅和卓被准噶尔杀死后,叶尔羌(今新疆莎车)和吐鲁番的伯克们拥之为汗;与此
西夏官署名。主管宗教事务。有僧人功德司、住家功德司和道士功德司,皆属次等司。以国师或功德司正主其事,下设副使、通判、承旨等。
阿昌语音译。旧时云南德宏阿昌族地区对父母包办婚的称谓。解放前阿昌族的青年男女婚前恋爱自由,但婚姻的缔结大多由父母包办。缔婚前还必须向阿公阿祖神位祝告,祝告时不能听见野兽叫声,若听见称“破口”,不能缔婚
明代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托漠河卫。永乐四年(1406)八月,与兀兰等4卫同时设立。治所在前苏联结雅河支流托姆河流域,旧说在苏子河支流托漠河地区。隆庆元年(1567)四月,海西脱木河等卫女真夷人
清代内蒙古寺庙。在内蒙古自治区多伦县汇宗寺西南约里许。清雍正九年(1731)以帑银10万两,仿达赖喇嘛在西藏所居庙宫形式建造,以居章嘉呼图克图。俗称汇宗寺为旧庙,此称新庙。两庙合称多伦诺尔庙,同为内蒙
云南彝族古歌(史诗)《诺哲》的第一部分。意为阿细的发展与繁衍。流传于云南弥勒、路南、泸西、邱北等地阿西人(亦作阿细,彝族一支)中。内容包括两部分:(1)开天辟地。讲述天、地、日、月、山、水和人类的产生
见“石虎”(445页)。
西羌的一支。见“当煎羌” (76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