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官伯克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称都管伯克、都观伯克。“都官”,维吾尔语,意为“公署”。职司经理各处公文传递、记档、公物的分散、集中及外方来使供给等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六七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称都管伯克、都观伯克。“都官”,维吾尔语,意为“公署”。职司经理各处公文传递、记档、公物的分散、集中及外方来使供给等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六七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见“东乡族”(510页)。
蜡染古名。南方少数民族工艺技术之一。宋代已见记载:“以蜡刻板印布,入靛缸渍染,名点蜡幔”(《溪蛮丛笑》)。蜡染工艺制作方法,先置蜡于小锅中,加温溶解成液态,用蜡刀蘸蜡液绘于布上。经染色,变成蓝、灰、红
即“可敦”(491页)。
即“夫余”(223页)。
?—1749西部哈萨克(奇齐克玉兹)汗。一译阿布拉该尔汗。康熙五十七年(1718),引兵与准噶尔军鏖战于爱古斯河畔,败遁。雍正元年至三年(1723—1725),以策妄阿拉布坦遣兵攻夺塔什干等地,左、右
清光绪年间苗族举人。湖南永绥(今花垣)麻栗场下坝人。光绪二十九年(1903),以《统计论》一文中魁,未出仕。在《赠友感怀》诗作中,有“思余报国劳侵骨,念到酬庸热满腔”的诗句,抒发其报国之心。
?—1177西辽承天太后,1163—1177年执政。契丹族。西辽创建者※耶律大石女,仁宗※耶律夷列妹。绍兴十三年(1163),仁宗卒后奉遗诏权王国事,号承天太后,下年,改元“崇福”。七年(1170),
维吾尔语音译。解放前新疆维吾尔族人民的一种宗教负担。系指人死后送给伊玛目的钱物。
汉代内蒙古官衙遗址。俗称破城子。在内蒙古自治区额济纳旗南纳林、伊肯两河间的戈壁滩上。为汉代居延都尉西部防线甲渠塞长官甲渠侯的官衙。遗址大部为砂砾掩没。往西300米,南北排列一字形烽燧和双重塞墙遗迹。1
质孙,蒙古语音译,又作只孙,义为“颜色”。《元史·舆服志》:“质孙,汉言一色服也。”元代内廷每有朝会、庆典(皇帝即位、上尊号、寿诞、册立皇后与太子等)、宗王来朝或岁时行幸等皆举行大宴,是时预宴者必穿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