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勒坦·托卜赤
见《蒙古黄金史纲》(2343页)、《蒙古黄金史》(2341页)。
见《蒙古黄金史纲》(2343页)、《蒙古黄金史》(2341页)。
古族名。又称三苗、苗民。据《山海经·海外南经》云:“昔尧以天下让舜,三苗之君非之,帝杀之,有苗之民,叛入南海,为三苗国”。详见“三苗”(46页)。
唐代回纥汗国特勤。唐文宗开成五年(840),以汗国为黠戛斯所破,㕎馺可汗被杀,汗牙部十三姓拥乌介特勤为可汗,偕特勤那颉啜、宰相赤心、仆固等率众走唐天德塞(今内蒙古乌拉特前旗东北),谋内附
地名。亦译国泰、契丹等。此词于13世纪蒙古西征时进入欧洲地理学,为“契丹”一词之转讹。开始指契丹,后扩大指辽朝统治中国北方地区。此后又进一步扩大到泛指整个中国。《马可波罗游记》称中国即用此词。
蒙古语音译。又译火因亦儿干。“槐因”意为“森林”,“亦儿坚”意为“百姓”,《元朝秘史》释为“林木中百姓”,又称“森林民”。《史集》称:“有些蒙古部落,其禹儿惕(营盘)在森林附近,便被称为槐因亦儿坚,即
①满语音译,意为“牧群”。清顺治十八年至康熙十六年(1661—1677),禁中设“阿敦衙门”,由御马监改称,即上驷院前称;辖以“阿敦昂邦”,即后称“上驷院卿”,正三品,2员,掌御马等牧养、管理、使用诸
东汉初乌桓首领之一。为辽西乌桓大人。光武帝建武二十五年(公元49年),率众922人(《三国志·乌桓传》注引《魏书》作9千余人)附汉,至京朝贡,献奴婢、牛马及弓、虎貂豹皮等物,受汉光武帝劳飨、厚赐,部分
明清时壮族、布依族土司统治区域的田地名称之一。流行于桂西及黔西南罗甸、望谟、安龙、贞丰等地。由土官授与其境内土民耕作。耕者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不得转让典卖。耕作期间,收获归耕者所有,不需缴公粮,但
封爵名。(1)唐中和三年(883)僖宗封党项首领拓拔思恭此爵。(2)辽景福元年十二月(1032)兴宗以宗室女兴平公主嫁党项首领、西平王李德明子元昊,封为驸马都尉,并封此爵。
阿拉伯语Vezir音译。原义为“肩负重任者”,是君主的顾问,引伸为“宰相”、“首相”。在中亚※喀喇汗王朝和塞尔柱王朝为中央最高行政官员,※叶尔羌汗国亦有此官职。
?—1670清朝将领。又作托博克。蒙古族。土默特部人。博尔济吉特氏。居归化城(今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隶博硕克图汗。察哈尔部林丹汗攻占土默特后,遂归属察哈尔。天聪六年(1632),清军征察哈尔,林丹汗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