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善后章程
清朝约束青海蒙、藏诸族的措施。清道光二年(1822),清军征讨黄河以北藏族后,陕甘总督长龄奏准立此善后章程,规定:蒙古人须着蒙古服饰,不准易藏族衣帽,诡混抢劫;严查蒙、藏歇家(货店),禁奸徒于偏僻处开店舍,私充歇家,勾引蒙、藏族,接济盗匪;循化、贵德等处藏族人户众多,无从稽查,选立千、百户头目,以资约束;令循化、贵德等地穷苦无牲畜藏族垦种田地;不准奸商夹硫磺烙硝私往藏地售买。以此种种措施限制约束蒙藏各族的行动,借以维护清廷对当地的统治。
清朝约束青海蒙、藏诸族的措施。清道光二年(1822),清军征讨黄河以北藏族后,陕甘总督长龄奏准立此善后章程,规定:蒙古人须着蒙古服饰,不准易藏族衣帽,诡混抢劫;严查蒙、藏歇家(货店),禁奸徒于偏僻处开店舍,私充歇家,勾引蒙、藏族,接济盗匪;循化、贵德等处藏族人户众多,无从稽查,选立千、百户头目,以资约束;令循化、贵德等地穷苦无牲畜藏族垦种田地;不准奸商夹硫磺烙硝私往藏地售买。以此种种措施限制约束蒙藏各族的行动,借以维护清廷对当地的统治。
北平蒙古学生会会刊。前身即※《蒙古》。1934年1月15日创刊。铅印,16开。社址在北平西城库资胡同15号,后迁至旃坛寺西大街前当铺胡同2号。以传达蒙古同胞的呼声,沟通蒙汉两族关系,研究蒙古及边疆问题
见“北周律令”(534页)。
见“燕齐”(2545页)。
元明纳西族土司。元初设答兰管民官(答兰是永宁的古称)。后设永宁土知州,属丽江军民宣抚司。《元史·地理志》永宁州:“昔名楼头赕,接吐蕃东徼,地名答兰,么些蛮祖泥月乌逐出吐蕃,遂居此,世属
见“北上黄蛮”(533页)。
爵名。清代宗室封爵中第十等之称。乾隆十三年(1748),从辅国公一爵内分出,始正式立此爵名。前辅国公一爵,有入※八分、不入八分之分,入八分辅国公以位列十四等封爵中第八;不入八分辅国公则位列第十。崇德以
清代新疆维尔族地方官名。维吾尔语。职司管理果园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被定为六品以下。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见“亦儿古里卫”(874页)。
藏传佛教寺院。又称托定寺。建于11世纪初。地处西藏札达县(旧称扎朗宗)。为阿里赞普意希约倡建,据考证系仿桑耶寺。曾是大译师仁钦桑布的驻锡地,古印度佛教僧人阿底峡曾于此传法讲经。原藏许多珍贵文物,后遭毁
见“朋春”(148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