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典条例
十卷。朝鲜洪钟辑。洪钟,题衔为资宪大夫南绫君。朝鲜国王一向注重文献的编纂、整理,他觉得《大典》、《会通》等书叙事过简且有遗漏,于是命洪钟将六官诸司衙门典籍予以整理、汇集,编为一部书,命名为《六典条例》。书共分十卷:卷一、卷二为吏典,卷三、卷四为户典,卷五、卷六为礼典,卷七、卷八为兵典,卷九为刑典,卷十为工典。全书对朝鲜财政、军政、都城诸衙门记载颇为详细、缜密,条理分明,是一部研究朝鲜历史的重要文献。有朝鲜旧刻本。
十卷。朝鲜洪钟辑。洪钟,题衔为资宪大夫南绫君。朝鲜国王一向注重文献的编纂、整理,他觉得《大典》、《会通》等书叙事过简且有遗漏,于是命洪钟将六官诸司衙门典籍予以整理、汇集,编为一部书,命名为《六典条例》。书共分十卷:卷一、卷二为吏典,卷三、卷四为户典,卷五、卷六为礼典,卷七、卷八为兵典,卷九为刑典,卷十为工典。全书对朝鲜财政、军政、都城诸衙门记载颇为详细、缜密,条理分明,是一部研究朝鲜历史的重要文献。有朝鲜旧刻本。
三卷。辑佚书,清张惠言辑。张惠言字皋文,江苏武进人,嘉庆四年(1799)进士,改庶吉士、散馆授编修。曾著有《虞氏易》、《周易郑荀义》,辑有《周易郑氏注》三卷。王应麟曾辑有《周易郑氏注》,作三卷,刊于《
六卷。明费寀(约1526前后在世)撰。费寀字子和,江西铅山人,生卒年不详。正德六年(1511)进士,授编修。著有《钟石集》二十四卷。此本乃刘同升、许谷所选,与其兄费宏诗文合刻之本。有《四库全书》本。
一卷。汉代侯芭撰。清代马国翰辑。据《汉书·杨雄传》和《艺文类聚》,侯芭是河北钜鹿县人,著名词赋家杨雄弟子,杨雄去世后曾为之起坟守孝三年。《隋书·经籍志》称《韩诗翼要》十卷,侯包撰,《诗正义》引作侯苞,
五卷。清姜宸英(1628-1699)撰。姜宸英字西溟,号湛园,浙江慈溪人。康熙三十六年(1697)进士,时已年届七十。廷试为帝所赏识,擢置第三,授翰林院编修。后充顺天乡试副考官。因事被人攻讦,正考官李
八卷。明梁有誉(约1522-1566年间在世)撰。梁有誉,字公实,广余顺德人,生卒年未详。少从学于黄佐。嘉靖二十九年(1550)进士,授刑部主事,与李攀龙、王世贞等人结诗社,倡导复古,人称“后七子”。
二百二十八卷。明申时行(1535-1614)撰。申时行,字汝默、号瑶泉,长洲(今江苏苏州市)人。明大臣。嘉靖四十一年(1613)进士第一,以文字受知张居正。万历中继张四维为首辅。时神宗宠信郑贵妃,欲立
三十二卷。清戴进贤主编。有二十六人参加编纂工作。前两卷说明“玑衡抚辰仪”的性能与用法,后三十卷是星表。包括总纪恒星及恒星黄道经纬度表十三卷,恒星赤道经纬度十二卷,月五星相距恒星黄赤道经纬度表一卷,天汉
二卷。明文洪(约1461前后在世)撰。文洪,字功大,号希素,长洲(今江苏苏州市)人,生卒年不详。明成化元年(1465)举人,官涞水县教谕,并以名其此集。文洪为文徵明之祖父,朱彝尊《静志居诗话》称“长洲
一百八十四卷。清陈元龙(1652-1736)等奉敕编纂。陈元龙字广陵,浙江海宁人。康熙进士,累迁至侍读学士、吏部侍郎以至文渊阁大学士兼礼部尚书。工书法。著有《爱日堂文集》。此集为历代赋总集。赋作为一种
十卷。附考证一卷。清朱一新撰。朱一新,字鼎甫,号蓉生,浙江义乌人,光绪二年(1876)进士,授编修。十一年(1885)任陕西道监察御史。光绪五年(1879),受兼管顺天府尹万青藜等聘修新志。与编修缪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