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卷。清洪承畴撰。承畴字亨九,南安人。明万历十四年(1586)进士,官至蓟辽总督,入清后官大学士,经略湖南、广东、广西、云南、贵州,谥文襄。承畴虽负明恩,却有大功于清,开国宏规,多其手定,保全汉人生计
不分卷。清和精额(生卒年不详)撰。和精额字奕斋,姓辉和氏,满洲正红旗人,云贵总督明德之子,官至山东道监察御使。该书系嘉庆二十二年(1817年),和精额继其父遗旧作而撰成。该书记录辉和氏族系,极为详备,
见《心书》。
一卷。周魏侯斯(生卒年不详)撰。清马国翰辑。《汉书。艺文志》载,儒家《魏文侯》六篇。文侯受经艺于子夏,彬彬儒者,齐家治国,颇多见道之言。《汉书·艺文志》中《乐家》篇叙“谓六国之君,魏文侯最好古。”刘向
见“经史正音切韵指南”。
二十四卷。清许虬(约1662年前后在世)撰。许虬,字竹隐,长州(今江苏苏州)人。生卒年均不详。顺治十五年(1658)进士,授思南府知府,转任永州知府。著有《万山楼诗集》。是集凡诗二十四卷。今观是集,其
七卷。清伊秉绶(1754-1815)撰。伊秉绶,字组似,号墨卿、墨庵,福建宁化人。乾隆五十四年(1789)进士,授刑部主事,擢员外郎。嘉庆三年(1798)为广东惠州知府,后任扬州知府。工书,尤擅隶书,
五十五种,二百三十三卷。明吴琯编。吴琯为漳州府漳浦(今属福建省)人,生卒年不详。《四库提要》云吴氏为隆庆辛未年(1571)进士,王重民已考证其误。其人曾校刊《古诗纪》,并依其范例编辑《唐诗纪》一百七十
一卷。辑佚书,唐徐郧撰,清马国翰辑,载于《玉函山房辑佚书》中。徐郧生平事迹不详。其书不见于新、旧《唐书》,盖已久佚。《唐会要》记载:太和元年(477)六月,直讲徐郧《周易新义》凡三卷。孔颖达《周易正义
七卷。明曹学佺撰。该书以象占为主,多取来知德《易注》,而不信朱子《本义》。如认为凡“辞”都是象,朱子将一辞分割为象、占两部分者非。又认为阴变为阳、阳变为阴,只是刚柔相推而变化在中,并非真的阴变为阳、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