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录斋诗钞
三卷。《诗余》一卷。清韩德玉撰。韩德玉,生卒年不详,江苏长州(今苏州)人,资政韩莲洲之女,刘传祁之妻。清代诗人。此书有光绪三十四年(1908)唐县刊本。书前有礼部奏文、叶昌炽所撰写的家传、刘永诗所撰写的事略及悼亡诗并作序言。第一卷为《绣余集》,第二卷为《镜台集》,第三卷为《官阁集》。书后有其侄女韩炳蔚所写的跋语,书末还刻有“男仁和、仁骏、仁宣校字”的字样。
三卷。《诗余》一卷。清韩德玉撰。韩德玉,生卒年不详,江苏长州(今苏州)人,资政韩莲洲之女,刘传祁之妻。清代诗人。此书有光绪三十四年(1908)唐县刊本。书前有礼部奏文、叶昌炽所撰写的家传、刘永诗所撰写的事略及悼亡诗并作序言。第一卷为《绣余集》,第二卷为《镜台集》,第三卷为《官阁集》。书后有其侄女韩炳蔚所写的跋语,书末还刻有“男仁和、仁骏、仁宣校字”的字样。
一卷。明岳正(1418-1472)撰。岳正,字季方,号蒙泉,漷县(今北京市通县)人。正统十三年(1448)进士第一,授编修,天顺初改修撰,命以原官入阁预机事。以谋去石亨、曹吉祥不成,谪钦州同知。后逮系
共四卷。其中《汇编》三卷,《续编》一卷。清德保(生卒年不详)编。德保,满洲正白旗人,姓索绰络氏,字仲容,一字润亭,号定圃,又号庞村。乾隆进士,官至礼部尚书,卒谥文庄。著有《乐贤堂诗文抄》。是书系取梁周
一卷。无名氏撰,清马国翰辑。《家政法》不见史书记载,惟有贾思勰《齐民要术》引用十一节,马国翰据此辑录成一卷,原书的面貌已不可见。马国翰所辑《家政法》,主要谈蔬菜的种植,家畜、家禽的饲养等大田作业以外的
六卷。附《补遗》三卷。清代冯登府(详见前条)撰。本书以清代范家相《三家诗拾遗》为本,但对范书并非漫无抉择、完全袭用。如《汝坟》诗中“愵如调饥”一句,《三家诗拾遗》引韩诗作“朝饥”,《杖杜》诗中《其车》
一百卷。清杭世骏(1697——1772)撰。杭世骏,字大宗,堇甫,浙江仁和(今杭州市)人,清经、史学家。举雍正乡试,乾隆元年(1736),召试博学鸿词,授编修,纂《三礼义疏》。改御史,条上四事忤旨,下
一卷。近代傅熊湘(生卒年不详)撰。熊湘字君剑,号钝庵,湖南醴陵人。曾任湖南省政府秘书,湖南图书馆馆长。傅氏认为《马氏文通》卷帙繁重,不适教授之用,遂删繁择要而成此编。立说皆依马氏,略无修正,偶有增益,
八卷。清刘恕辑。刘恕字行之,号蓉峰。所居寒碧山庄,收藏颇富。此帖所收是采取旧刻及自藏墨迹。共成八卷,其中晋唐二卷,宋六卷。晋唐之书是取自《停云馆帖》、《戏鸿堂帖》、《余清斋帖》等。宋代之书多是其自藏,
十二卷。明袁均哲(生卒年不详)撰。袁均哲字庶明,建昌(今属四川省)人。正统中官郴州知州。此书为临江张九韶《群书备数》补其缺遗,加以注释。共十三门,一百二十三事,一千四百三十四条。
即《资治通鉴补》。
二十四卷。清厉鹗(1692-1752)撰。鹗字太鸿,号樊榭,浙江钱塘(今杭州)人。康熙举人。博览群书,留心金石碑刻,精于宋、辽史实。所著尚有《宋诗纪事》。《辽史拾遗》成书于乾隆八年(1743)。仿裴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