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群芳谱》。为无花果之别名,详该条。
病证名。见《医林改错》。长期患病,气虚血亏而成惊搐。其症身热起伏,面颊潮红,形瘦肉脱,似搐非搐,有时昏迷少气。治宜健脾益气,养血镇惊,用可保立苏汤(方见小儿昏迷条)加减。
病证名。骨蒸的前驱症状。《普济方》卷三百八十四:“阳气偏盛,水不足,脏腑积热,熏灼肌体,盛则消烁骨髓,是为骨热之病,久不已,变成骨蒸。”症见低热长期不退,或潮热,或发热不规则,烦渴,盗汗等。治宜清热养
【介绍】:见郑宁条。
见《药材资料汇编》。为模樝之别名,详该条。
①火指肝火,与木火刑金同义。见该条。②火指心火或火热之邪,心火炽盛可耗伤肺阴,引起喘咳痰血;热邪炽盛,热郁于肺或痰热阻肺,可出现高热,呼吸急促,鼻翼煽动,甚或咳血、咯血等症。
见《生草药性备要》。为向天盏之别名,详该条。
病名。指夏季时节饮食后冒寒伤湿所致的霍乱。《张氏医通》卷四:“夏月霍乱,吐泻作渴,胃苓汤加半夏、藿香;面赤口干,加炒川连。春夏秋三时,饮食后触冒暴寒,成此症者,藿香正气散。若吐刊转筋,为风木行脾,平胃
经穴中的一类。指有两条或两条以上经脉交会通过的穴位。出《针灸甲乙经》。这类穴位大多分布在头面和躯干部。一般阳经与阳经相交,阴经与阴经相交。表明经脉之间的交叉会合,脉气互通和穴位主治作用的特异性。临床上
病证名。又称伤胃。指因酒食太过,胃络受伤所致的吐血。《三因极一病证方论》卷九:“病者因饮食过度,伤胃,或胃虚不能消化,致翻呕吐逆,物与气上冲蹙胃口决裂,所伤吐出,其色鲜红,心腹绞痛,白汗自流,名曰伤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