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证名。①因惊而引起的发丹。《活幼心书》:“婴儿生后,百日之内,半岁以上,忽然眼泡红晕微起,面带青黯色,日夜烦啼,或面如胭脂,此伏热在内,亦有面不红者。始因居胎之时,母受重惊,惊邪伤胎,递相传袭;降生
见《本草纲目》。为金樱子之别名,详该条。
五癫之一,即痫证,见《诸病源候论》卷二。多因血气亏虚,邪入阴经;或在胎时母卒受惊,精气并居所致。证见发时仆地吐涎沫无所觉,眼目相引,牵纵反强,羊鸣,食顷方解。方宜莨菪子散等。参见五癫、癫痫条。
骨折固定方法之一。见《疡医准绳》卷六。适用于四肢肌肉丰满处骨折复位后的外固定。正夹一般用杉树皮制成;副夹用竹片制成,均宽约二公分,厚0.2公分,长度视伤处而定。先将正夹疏排患处皮肤上,敷接骨药一层,用
见《分类草药性》。为建兰花之别名,详该条。
《证治准绳·幼科》集二方。蛇黄(煨,醋淬七次,研细)一个,郁金、雄黄各二钱,青礞石、朱砂各一钱,铁粉(细研)三分。为末,粳米饭为丸,梧桐子大,每服三至五丸,不拘时人参煎汤化服。治小儿诸痫。
十五络脉之一。《灵枢·经脉》:“手少阴之别,名曰通里,去腕一寸半(半字应据《黄帝内经太素》卷九《十五络脉》、《千金要方》卷十三第一及《圣济总录》卷一九一删),别而上行,循经入于心中,系舌本,属目系。”
证名。出《外科证治全生集》卷一。指疮口有恶肉突起,名曰毒根。治宜平安饼外贴,再以阳和解凝膏盖之,一日一换。或用铜绿,煅研极细末,掺之,外用膏盖之。
病名。出《疡医准绳》卷四。即涌泉疽。见该条。
见《饮片新参》。为砂仁壳之简称。详该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