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骨器械。用于骨折复位后的局部外固定。又称夹板。见《备急千金要方》卷二十五:“治腕折四肢骨碎及筋伤蹉跌。”条下注有《肘后方》云:“小品方……以竹编夹裹,令遍缚令急,勿令转动。”这说明早期夹板用竹片制成
指针刺误伤五脏的后果。《素问·四时刺逆从论》:“刺五脏,中心一日死,其动为噫;中肝五日死,其动为语;中肺三日死,其动为咳;中肾六日死,其动为嚏欠;中脾十日死,其动为吞。刺伤人五脏必死。”
指纹色青,主惊、主痛、主抽搐(见《四诊抉微》)。
宋太医局医学分科有口齿兼咽喉科。即喉科。详该条。
古人牙齿保健法之一。《普济方》卷七十:“夫齿者,骨之所终,髓之所养,摧伏诸谷,号为玉池,揩理灌漱,叩琢引导,务要津液荣流,涤除腐气,令牙齿坚牢。”
综合性医著。6卷。清·陈士铎述。刊于1687年。卷1~5,不分病证、脉象,统述正医、反医、内治、外治等128法,并分列方剂治疗。书中议论不同于一般医学论著,其中有不少独特的见解;治法、处方尤多新意;卷
战国时期名医扁鹊的医疗主张。据《史记·扁鹊仓公列传》载,扁鹊认为,人的病证在六种情况下不能治好或者不予治疗。即“骄恣不论于理”、“轻身重财”、“衣食不能适”、“阴阳并藏气不定”、“形羸不能服药”、“信
即泄泻。《素问·举痛论》:“寒气客于小肠,小肠不得成聚,故后泄,腹痛矣。”《类经》卷五:“脾肾虚寒,故为后泄。”详泄泻条。
病证名。《竹林女科证治》:“此乃血弱,更伤热物。譬如沟渠水干,天气无雨,久则臭也。身衰旧血少,新血不生,则臭如夏月腐肉。宜服龙骨丸(龙骨、海螵蛸、生地、当归、川芎、白芍、黄芩、茯苓、牡蛎),兼服通瘀散
明代官名。为惠民药局所设之最高官吏,参见惠民药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