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则之一。指治疗立法,切忌助长正当亢盛的病邪。出《素问·五常政大论》。对于邪气亢盛的实证,不宜用补益药,以免加重病情。
《灵枢经》篇名。本篇是对《九针十二原》篇所讨论的有关运用小针(微针)的问题,作了进一步的补充说明,故名。
出《新修本草》。为栗毛球之别名,详该条。
见《南京民间药草》。为半枝莲之别名,详该条。
见《福建中草药》。又名薅田藨根。为蔷薇科植物茅莓Rubus parvifolius L.的根。苦、甘,微寒。清热凉血,祛风利湿,散瘀消肿。①治感冒发热,咽喉肿痛,咯血,吐血,衄血,便血,崩漏,风湿痹痛
见《中国主要植物图说·蕨类》。为螺厣草之别名,详该条。
五膈之一。见《肘后备急方》卷四。《诸病源候论·五鬲气候》:“忧鬲之病,胸中气结烦闷,津液不通,饮食不下,羸瘦不为气力。”参见五膈条。
见素问灵枢合注条。
【生卒】:十五世纪中至十六世纪初【介绍】:明代官吏兼医家。字汝言,号节斋。慈溪人。因父病而学医,成化二十年(一说弘治年间)举进士,官至右副都御史。并在宦余为人治病,常有良效。卒年78岁。他根据古代本草
综合性医著。30卷。日本·丹波康赖撰于982年。本书辑录整理了我国唐代以前多种医书而成。内容包括医学理论及各科临床。卷1治病大体及服药法、合药法等;卷2针灸孔穴;卷3~14内科杂病及六淫、时行诸病;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