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太平圣惠方》卷二十八方。前胡、赤茯苓、桃仁(麸炒)、陈皮、鳖甲(酥炙)、煨诃子各一两,木香、枳实(麸炒)、桂心、槟榔、半夏(汤浸七遍去滑,微炒)各三分。为细末,炼蜜为丸,梧桐子大,每服十丸,生姜、
出《肘后备急方》。①指产妇在分娩后,胞宫内遗留的余血和浊液。一般于产后二至三周内恶露应完全排尽。如果超过这段时间,仍然持续淋沥不断,排出或多或少均属病态。参见恶露不下、恶露不绝条。②指养胎之血。见戴武
证名。伤寒腹胀之一。见《症因脉治·肿胀总论》。由表邪已解,血蓄下焦所致。症见腹胀硬满,小便自利,大便色黑。详伤寒腹胀条。
病名。《陈素庵妇科补解》:“妊娠胸痞者,由寒气客于脏腑,气上冲胸,心下胀满,胃脘作痛,饮食不进。经曰:脏寒生满病是也。治宜温中和胃,除满去胀为要,佐以养血安胎,……宜理气汤。”(人参、茯苓、白术、甘草
病证名。出《银海精微》。多由肝热,阴虚火炎,肝虚血少引起。谓妇女每至月经时眼感涩痛,或曾患眼疾,如赤痛生翳等,至经期则复发或加重。由肝热所致者,宜清肝泻热,用龙胆泻汤加减;由阴虚火炎所致者,宜滋阴降火
篇名。出《慎斋遗书》卷十。该书把口腔与咽喉病并为一篇,称为喉口。
见《现代实用中药》。为鸡内金之别名,详该条。
见《吴普本草》。为石龙芮之别名,详该条。
骨名。即髌骨。详该条。
病名。指被滚水、热油所烫或火烧灼肢体致伤。出《太平圣惠方》卷九十一。即汤火伤。详烧伤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