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名胎证、胎中病。指婴儿满月以内有病者(元·朱震亨《幼科全书》)。也指小儿周岁以内有病者(《幼科发挥》)。多由胎禀不足,或儿母妊娠时调摄失宜以及胎毒等引起。文献所载胎寒、胎热、胎肥、胎弱、解颅、五软等
医论。医案著作。2卷。清·王三尊撰于1721年。上卷医论55条。下卷医案78则。作者认为“古人创立方书,无非为后人入道之门”,临床所见病情交错,医治应随机应变。医论中结合个人临床经验,广论辨证施治、各
病名。见《肘后备急方》卷三。古名缓风、壅疾,又称脚弱。因外感湿邪风毒,或饮食厚味所伤,积湿生热,流注腿脚而成。其证先见腿脚麻木,酸痛,软弱无力,或挛急,或肿胀,或萎枯,或发热,进而入腹攻心,小腹不仁,
①小儿指纹名称之一。又称八片锦。见《四诊抉微》。指小儿指纹形状及其伸延方向的各种类型的合称。如鱼刺形主惊风痰热;垂针形主伤风、泄泻;水字形主食积;乙字形主肝病惊风;环形主疳积吐逆;珠形主病危。此外还有
书名。10卷。清·吴仪洛编订。书成于1766年。吴氏推崇喻嘉言《尚论篇》,将此书予以重订和补注。编者认为喻氏“将三百九十七法分隶于大纲之下,极得分经之妙”,因以“分经”为书名。书中将喻氏《医门法律》中
证名。出《外科真诠》卷上。多由湿热下注,直接外伤,或接触过敏药物而致。症见龟头红肿疼痛。因湿热下注者治宜清热利湿,用龙胆泻肝汤。因药物过敏者宜用松萝茶外洗,并敷朱黄散。因直接损伤者,用浓甘草汤外洗,外
病证名。即白喉。见清·郑若溪《喉白阐微》。症治参见白喉条。
证名。指眼视物不明的证候。《医贯》卷四:“火衰则有昏瞑之患。”参见目昏条。
书名。8卷。清·戴葆元撰。刊于1887年。此书系据《本草纲目》、《本草备要》二书内容予以增删而成。共载药1208种。编例仿《本草纲目》之十六部,各药以大字述其性味功治,小字列举附方,可谓《本草纲目》之
【介绍】:见周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