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书。21卷。日本名古屋玄医纂辑。辑年不详。作者取《难经》75难“经曰不能治其虚,何问其余”之意名书。以“先能治虚,而后宜问其余病处而治之”为编辑宗旨,汇录各科医方。全书分杂病、小儿痘疹、妇人、外科、
即泻肝。详该条。
痧证之一。见《痧胀然犀照》。详痧烦、痧睡条。
指面部热如火灼者。多因胃家郁热,或饮食不节,湿火上行,独燎其面所致。《灵枢·邪气脏腑病形》:“面热者足阳明病。”治宜清泄为主。方用调胃承气汤、升麻黄连汤等。
古说小儿变蒸可以时日计算,分小变蒸和大变蒸两个阶段。《外台秘要》卷三十五:“小儿生三十二日一变,六十四日再变兼蒸;九十六日三变,百二十八日四变又蒸;百六十日五变,百九十六日六变又蒸;二百二十四日七变,
病证名。清·黄庭镜《目经大成》卷二:“此症目无甚大弊,但三处两处似膜非脂,从气轮(肺金)而蚀风轮(肝木),故曰流金凌木。状如胬肉攀睛,然色白而薄,位且不定。”类今之假性翼状胬肉。
指寒热气血痰瘀食积等夹杂所致的积证。《证治准绳·杂病》:“杂积通治,万病紫菀丸、局方温白丸、厚朴丸。”参见积有关条。
即痼疾、瘤病。《灵枢·九针论》:“四时八风之客于经络之中,为瘤病者也,……必筩其身而锋其末,令可以泻热出血,而痼病竭。”参见痼疾、瘤病条。
出《素问·宣明五气篇》。泪出于目,肝开窍于目,泪为肝液所化,故云肝为泪。参见五脏化液条。
病名,见《太平圣惠方》卷五十六。即尸注,详该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