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名。见《伤寒明理论》。即神志昏迷不清,或全然不知。详昏迷条。
《证治准绳·疡医》卷三方。黄连、贝母、降真香(烧存性)、白芨、乌贼骨、五倍子(炒黑)、芸香各五钱,轻粉五分。为细末,将患处洗净,外敷患处。治瘰疬、马刀,脓汁不干者。 .
【介绍】:参见徐述条。
宋代医生的一种职称。太医局的学生,开始称为太医局九科医生,南宋时改为此名,至隆兴时(1163年)废。
出《脉经》。即双胎,详该条。
见《本草纲目》。为粉霜之别名,详该条。
病名。俗名麻脚瘟。指感受沙溪毒所致的病症。《医略十三·沙蜮第十二》:“其病与伤寒、温疫、霍乱、瘴气相类,但手足逆冷者是。甚至手足麻木不仁,冷过肘膝。……沙毒流行,两足先麻木,当时流俗名麻脚瘟。继之腹痛
病证名。指鲜血与唾沫混杂而出。多由阴虚火旺,虚火上扰口舌及齿龈之络所致。治宜养阴清热为主。方用滋阴降火汤(白芍、当归、熟地、白术、天冬、麦冬、生地、陈皮、知母、黄柏、炙甘草、姜、枣)加减。
【介绍】:宋代人。著有《混俗颐生录》二卷,已佚。
见中国医学入门丛书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