翰林医痊
宋代医官职称。隶属于翰林医官院,系一般下级医官职务,官阶从七品。参见翰林医官院条。
宋代医官职称。隶属于翰林医官院,系一般下级医官职务,官阶从七品。参见翰林医官院条。
见《泉州本草》。为算盘子之别名,详该条。
病证名。又名剑脊翳。①属外障。见《证治准绳·杂病》。为横于黑睛外之剑脊翳。②属内障。见《古今医统》。即横翳内障。详该条。
《杂病源流犀烛·身形门》卷二十五方。何首乌、苦参、苍术、荆芥穗各四两。为末,用皂角二斤(去皮弦子),水煎成膏,和药末为丸,空腹温酒或茶水送下。治白癜风。
见乐只堂人子须知韵语条。
《素问》篇名。本篇讨论阴阳对立统一的法则。合而言之,则阴阳为一气;分而言之,则十、百、千、万可至无穷尽之数。但总的来说,无非是一个变化的道理。人身的经络,也是这样,分而言之谓之离,有阴经与阳经之分;并
病名。《喉舌备要》:“此症生于喉中,或左或右,单起一片有上下二个,中心有红丝透上下两珠,结成脓血;穿后必连作一个。仍有脓血,出之可愈,是属阳症。治宜左属平肝,右宜清肺,当用甘桔汤(甘草、桔梗)加消风升
病症名。即因外来暴力致使筋错离原位。见《医宗金鉴》卷八十七。即伤筋。详该条。
厥证之一。指阳亏精损致四肢厥逆之证。《医林绳墨·厥》:“阴厥者,因其纵欲太过,阳亏于内,精损于外,邪气偶入,阳衰精竭,不能荣养,反被克伐,脏腑生寒而发厥也。其症始得之,身冷脉沉,四肢厥逆,屈足倦卧,唇
病名。指患血崩症日久不止者。《世医得效方》卷十五:“梅饮子治血崩不止,盐梅七个烧灰为末,空心米饮服。又方陈槐花一两,百草霜半两,为末,烧红秤锤淬酒下。”或用安冲汤、固冲汤等。参见血崩条。
见《中医杂志》,(12):812,1958。为桃南瓜之别名。详该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