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
孕而未出生的幼体。又称胎元。《素问·五常政大论》:“故有胎孕不育,治之不全,此气之常也,所谓中根也。”一般从妊娠二周为孕卵,以后各种器官逐渐形成称胚胎,四月称始胎,六月为胎儿。
孕而未出生的幼体。又称胎元。《素问·五常政大论》:“故有胎孕不育,治之不全,此气之常也,所谓中根也。”一般从妊娠二周为孕卵,以后各种器官逐渐形成称胚胎,四月称始胎,六月为胎儿。
书名。南京中医学院编。本书参考多种资料结合临床对《金匮要略》原文各篇作了比较深入的阐析。卷首列概论,简要介绍各篇内容的重点。各篇的原文部分有原文分析、参考资料、按语等项,着重讲解各种病证的病机、证候和
气功功法。又名李真人一十六字妙诀。《遵生八笺》:“一吸便提,气气归脐。一提便咽,水火相见。”这是一种简便的气功功法。开始,先自嗽3~5次,用舌搅上下腭,后以舌抵上腭,待满口生津后,连津咽下,使其有声。
病证名。见《丹溪心法》。多因孕妇气血虚损,胎失滋养;或血热燔灼,胎有所伤;或肾虚胎失所系,冲任不固,不能摄血养胎,以致其胎自堕。参见先兆流产、胎动不安条。
见遂生编条。
病证名。出《千金要方》卷五。指小儿上颚肿起如痈,舌难伸缩,口开难合,不能吮乳,甚至阻塞喉部,不能啼哭等。多因口中不洁或胎中受热,热蓄于胃,熏发于口腔所致。可用三棱针将其刺破,拭去汁液或恶血;再用淡盐汤
病名。出《疡医大全》卷十二。即腮痈。详该条。
宋代医官职称。隶属于翰林医官院,系一般下级医官职务,官阶从七品。参见翰林医官院条。
属泻火通降法。适用于心胃火炽的治法。如因胃火盛而牙龈肿痛、口臭、嘈杂、便秘、舌红苔黄厚、脉数,可用泻心汤以泻火解毒。又如心火盛而迫血妄行,症见吐衄、大便秘结、小便赤涩、目赤口疮、苔黄、脉数,也可用上方
《神农本草经》药物分类法中之一类。详三品条。
【介绍】:清医家。又名江。字岷源,晚号抱元子。秀水(今浙江嘉兴)人。精医学,曾官于太医院,因母病辞归,乾隆年间(1736~1795)有医名,善治疑难怪症。尝搜集历代医书及笔记所载奇证、怪症等治案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