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名。①遇事易惊或无故自惊的简称。出《素问·大奇论》。亦称喜惊、惊伤。《张氏医通·神志门》:“夫惊虽主于心,而肝胆脾胃皆有之。惊是火热烁动其心,心动而神乱也。若因内气先虚,故触事易惊,或卒然闻响大声,
脉象之一。脉来急速,一息五至以上。《脉经》:“数脉来去促急。”主热证。数而有方为实热;数而无力为虚热。
见慈幼新书条。
出清·刘士季《草木便方》。为笔筒草之别名,详该条。
出《素问·调经论》。指的是阴液亏耗过度,引起内热证的病机。主要表现为潮热、夜热或五心烦热,多兼有盗汗、口干、舌红、脉细数等症。治疗须滋阴降火。
见友渔斋医话六种条。
出《古今药物别名考》。为砂仁之处方名,详该条。
解剖名。见《眼科临症笔记》。即今之泪腺,位于眼眶外上方的泪腺窝中。其功能为分泌泪液。
见《全国中草药汇编》。为石上柏之别名,详该条。
见《东北药用植物志》。为菟丝子之别名,详该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