舌旁
舌之两侧部。属肝胆。见舌条。
舌之两侧部。属肝胆。见舌条。
病证名。《银海精微》:“胞肉生疮者,此脾胃热毒,胞肉肐或风粟变而为疮,血热化脓,腐烂腥臊,流汁流脓,浸渍黑睛生翳,眼如硃砂之色。”治法:宜泻火解毒为主。内服清胃散、三黄汤之类加减。参见针眼条。
①即肌肉。详该条。②肥人的一种类型。《灵枢·卫气失常》:“皮肉不相离者,肉。”参肉人条。
病证名。出《灵枢·热病篇》。系指舌体溃烂。《世医得效方》卷十七:“舌本烂,热不止者逆。”参见舌烂条。
指在疾病情况下,若胃气尚存,则虽病较沉重但尚不致危殆死亡。《素问·平人气象论》:“平人之常气禀于胃,胃者平人之常气。”胃为仓廪之本,胃气尚存,则化源不致枯绝,尚有生机。由于胃气的有无,不仅表现于能否进
书名。16卷(又有14卷本)。明·朱惠明撰。刊于1594年。本书师承魏直《博爱心鉴》一书,而在痘疹的分期、辨证、证治等方面又作了进一步的补充发挥。最后二卷为《慈幼心传》,重点记述小儿杂病证治。本书曾收
病名。又叫骑马漏。见《外科证治全生集》卷一。证属湿热下注。初为会阴处肿胀,疼痛,后破溃流脓,日久成漏;如病变波及泌尿器官,不仅尿液可自漏口流出,甚而尚可影响生育。宜挂线或手术治疗。
见《山东中药》。为牡蛎之别名,详该条。
又称皮刺疗法、小儿针疗法。是指用皮肤针刺激机体穴位以治疗疾病的方法,具有多针、浅刺及刺激面广的特点。因所用的针具不同,又分别有“七星针疗法”、“梅花针疗法”、“滚刺疗法”等名称。临床操作时,选定适宜针
又称牙槽,牙齿根部着床于其中,故称。包括牙周膜、牙龈、牙槽骨等组织。有上下牙床之分。具有固定牙齿的作用。阳明胃与大肠经循行于此。《医学入门》:“以牙床属胃,牙齿属肾。”即牙车。详该条。
痧证之一。指痧毒滞结脏腑经络而慢性发作的病证。《痧胀玉衡·慢痧必须速治》:“痧若紧者,只在顷刻。慢者或期至十日半月而死,或期至一月二月而死,甚有期至三四月而死,此诚痧之慢矣。……痧毒蔓延于肠胃经络间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