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鼻柱骨之别名。详鼻条。②经穴名。代号BL10。出《灵枢·本输》。属足太阳膀胱经。位于项部,斜方肌外缘之后发际凹陷中,约当后发际正中旁开1.3寸处。布有枕大神经干和枕动、静脉干。主治头痛,项强,目赤痛
法医学著作。5卷。宋·宋慈撰,清·王又槐增辑,阮其新补注。本书是《洗冤集录》增补注释本的一种,也是流行较广的一种传本。参见洗冤集录条。
证名。伤寒腹胀之一。见《症因脉治·肿胀总论》。由指表邪已解,肠胃实热所致。症见里热不恶寒,自汗不大便,烦满燥实等。详伤寒腹胀条。
骨折固定方法之一。见《疡医准绳》卷六。适用于四肢肌肉丰满处骨折复位后的外固定。正夹一般用杉树皮制成;副夹用竹片制成,均宽约二公分,厚0.2公分,长度视伤处而定。先将正夹疏排患处皮肤上,敷接骨药一层,用
证名。见《素问·生气通天论》。即失明,俗称瞎眼。《难经·二十难》:“脱阴者目盲。”病因较多,有先天与后天之分。,凡严重的内、外障眼病及外伤等,均可致盲。
舌苔黄腻而厚。是体内湿热俱盛之象,法当清热利湿。
书名。又名《治疗大全》。2卷。清·过铸撰。刊于1896年。卷上为治疔总论,辨证及50余种疔症;卷下列治疗的方剂和药物。
八风之一。指从东南方来的风邪。《灵枢·九宫八风》:“风从东南方来,名曰弱风,其伤人也,内舍于胃,外在肌肉,其气主体重。”
出《岭南采药录》。为樟柳头之别名,详该条。
病证名。见《证治准绳·幼科》。指小儿疮疡之由胎毒形成者。古人认为系因孕母恣食辛、热、煎、炒,或七情内火妄动,热毒传于胎中,致儿生后发为疮疡肿毒。治宜清热解毒。用五味消毒饮、仙人活命饮之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