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指血液的失亡。可见于伤寒误治。《注解伤寒论·辨脉法》:“病人脉微而者,此为医所病也。大发其汗,又数大下之,其人亡血。”如吐血、衄血、便血、尿血等失血量较多,血气亏损,亦可称为亡血。亡血可由多种病因导
书名。5卷。清·王孟英撰于1852年。卷1~2选辑《内经》、《伤寒杂病论》中有关温热病的论述,并引录前人的注文以阐明一些温热病病原、证候及治法;卷3~4采辑叶天士、陈平伯、薛生白、余师愚等研究温热病、
病名。出《疮疡经验全书》卷五。因毒受在掌后腕处,因心经风寒凝滞,血不流通、结成此毒。当用定痛败毒散,若透手腕、毒邪易流骨髓而使证情缠绵。证治参见腕痈及附骨疽条。
病名。指胁下有癖气起如弦索状,咳唾引痛者。《诸病源候论·癖病诸候》:“悬癖者,谓癖气在胁肋之间,弦亘而起,唾则引胁下悬痛,所以谓之悬癖。”本病多因水饮停聚胁下,积久成癖。常由悬饮迁延不愈所致。参见癖、
病证名。①出《儒门事亲》。即乳痈癖,详该条。②《证治准绳·幼科》:“壅乳成奶癖。”参见壅乳条。③即乳癖,详该条。
病证名。即蛔虫病儿感染痧毒而致吐蛔之证。小儿素患蛔虫病,因痧毒入胃,胃必热胀,热胀之极,蛔不能存,因而上涌,乘吐而出。此与伤寒吐蛔,伏阴在内者不同。宜用消毒三棱针刺腿弯、臂弯痧筋上,流出紫黑毒血;另用
治则之一。出《素问·至真要大论》。指轻浅单纯的病证,可逆其病气而治之。如寒证用热药,热证用寒药。参见正治条。
周代医疗工作者的一种职称。参见医师条。
又称肛门。《素问·五脏别论》:“魄门亦为五脏使。”魄为粕之通假字,魄门即粕门。饮食糟粕由此排出体外,故称。魄门的开合由心神支配,又与前阴同为肾之开窍,饮食糟粕的排出与脾的运化、肺的肃降、以至肝的疏泄作
病名。生于下颏部的湿疮。出《洞天奥旨》卷十三。由口津下流,浸渍日久所致。小儿多见患处湿烂,浸淫成疮。内服燥津丹,外用制津丹搽之。相当于口周围湿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