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清·刘士季《草木便方》。为马兰之别名,详该条。
病证名。即惊风后引起的水肿。《普济方》卷三百八十六:“惊水者,前后重叠受惊,致令心火燥盛,饮水过多,停积于脾,其候四肢肿,身上热,若其脉大者生,小者死。”治宜健脾利水。用五苓散合五皮饮。
见清·赵其光《本草求原》。即壶卢,详该条。
【生卒】:?~868【介绍】:唐末医生,曾任待诏、翰林医官。与康仲殷合作治疗同昌公主久患重疾,公元868年公主由于久治不效而死亡。懿宗竟将韩宗绍、康仲殷杀害。并收捕其亲族三百余人,系京兆府治罪。当时宰
见《千金要方·论证》。同龈。详牙龈条。
五软之一。头为诸阳之会。小儿先天胎禀不足,肾之阳虚髓弱,后天营养不良,脾之清阳不升,故头软不能抬举。治宜温肾补脾,益气升阳。用补中益气汤兼服补肾地黄丸。
【介绍】:南北朝时期北齐医生。曾任朝散大夫。
《审视瑶函》卷三方。羌活、五味子、黄连、当归(酒洗)、升麻各二钱,龙胆草(酒洗)、黄柏(酒炒)、炙甘草、黄芩、赤芍药、柴胡、黄芪各三钱,防风一钱五分,煅石膏二钱五分。为细末,每服五钱,水煎减半,加酒少
指胆。胆有决断的功能,对于防御和消除某些精神刺激(如惊恐)的不良影响,维持和控制气血的正常运行,确保脏器相互间的协调关系,有重要作用,故比喻为中正之官。《素问·灵兰秘典论》:“胆者,中正之官,决断出焉
正骨八法之一,出《医宗金鉴》卷八十七。接,连接和接续之意。即运用手法或借助器械,使断骨复续,陷者复起,碎者复完,突者复平的方法。